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作者:政协安康市委员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8-07-18 09:35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安康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有了较快发展。一是加强了农村三级卫生网络建设,广大农民的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卫生服务工作有了很大改善;二是加强了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通过国债项目建设资金和卫生专项经费,投入乡镇卫生院建设资金1658万元。汉滨、岚皋、旬阳、紫阳四县区95所乡镇卫生院建设全面完成,白河、石泉、平利三县整县制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开始实施;三是积极开展卫生支农工作。各县区普遍实施了县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免费为基层培训技术带头人,赠送医疗设备,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四是全面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截至目前,安康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14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99所。村卫生室2275个。有卫生技术人员6602人,病床5702张,其中乡镇卫生技术人员2301人,病床1778张。服务对象29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9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和病床分别为2.2人和1.9张,其中每千名农业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和病床分别为0.9人和0.7张。

虽然安康市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根据我会6月份以来,对安康市宁陕、汉阴、汉滨三个县(区)的10个乡镇、20个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调研看,农村卫生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还比较多,群众呼声比较强烈。

一、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人才缺乏,结构不合理。就整体而言,安康市农村卫生技术队伍存在着总量不足,素质偏低,队伍不稳定的问题。从人员结构看,乡镇卫生院多以中专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为主,各县区均占50%以上,缺少大专以上层次的卫生技术人员和学科带头人;村级卫生室大专及其以上水平的卫生技术人员屈指可数。在调查的358名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只有51名,仅占14.2%。助理执业医师61名,占17%68.8%的技术人员无执业资格;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146人,无职称或取的乡村医生资格证的198人。

(二)编制不足,后备力量匮乏。2006年安康市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根据乡镇类别划定编制确定的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难以满足乡镇卫生院业务需求;现有编制中,多数乡镇处于缺编状态,医院为了正常运转,只能临时聘用、自行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加重了卫生院经济负担。如汉阴县乡镇卫生院编制226人,在岗职工只有143人,缺编37%,其它县区亦是如此;进口不够通畅,医务人员自然更新机制不甚完善,后备人员的培养与新老交替受到影响,甚至出现断层现象,进而影响到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医务人员深造机会少,医疗水平难以提高。由于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普遍不足,现有人员脱产培训的可能性很小,且大多数卫生院基础设施薄弱,条件差、待遇低、缺乏吸引人才的优惠条件,难以留住高素质人才,一些诸如外科、妇科、放射、检验、B超等短缺专业的人才更为缺乏。有些地方受人事管理体制限制,卫生院技术人员的交流和调整比较困难,存在着人才结构配置不合理的现象。

(四)人才不合理流动现象严重。乡镇卫生院为了业务需要,花费很大代价培养一个专业人才,但由于缺乏约束机制,无法留住,工作不长时间就调到了条件和待遇相对较好的医院工作,还有相当一部分技术人员虽然没有正式调动,但长期借调的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五)投入不足,制约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安康市乡镇卫生院虽然大部分属于新建,但仅仅依靠上级项目投资完成,建设标准较低,基建欠账较为普遍,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病人住院人数大幅增加,有的地方甚至超过原业务量的12倍,业务用房仍然紧张。由于缺乏必要的投入,医疗器械短缺、设备简陋、老化问题相当普遍,少数乡镇卫生院仍靠老三件(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开展诊疗,诊断准确率低的问题较为突出,直接影响到农民就近接受优质治疗;二是卫生经济政策未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严重不足,预防保健、人才培训、卫生科普等项目缺乏必要的预算支持。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农村卫生人员工资待遇低,生活补贴和工作津贴未纳入财政预算。调查的10个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都只拿到财政拨付的基本工资,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没有兑现。尤其是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医,年报酬仅有2001000元不等,养老问题也未能解决,情绪较大,长期下去,既伤害了这些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影响到队伍的稳定,也使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络的“网底”功能更显薄弱。

(六)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严重不足。村级卫生室业务用房标准化程度低,且全属私房,按标准三室分开、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村卫生室只占30%。相当一部分村尚无村卫生室,严重影响到农民“小病不出村”的要求,“防保”问题也受到极大影响。村卫生室技术人员普遍偏少,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政策限制,很多从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的人员没有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资格,无法从业。

()农村疾病防控体系脆弱,防病治病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虽然强化了公共卫生体系投资与建设力度,但人员、设施、设备还不到位,加之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劳务、业务很少补助,靠医疗机构微薄的医疗收入承担公共卫生投入,既不合理,同时也很难应对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八)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仅以汉滨区为例:2007年孕产妇死亡率41.88/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4,婴儿死亡率5.58,因病致贫返贫户比例在10%-20%左右。究其原因:一是交通不便,缺医少药,农民就医路程太远;二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备简陋,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低,一些常见的小病不能完全在当地诊断治愈,无形地增加了患者的治疗费用,甚至酿成大患;三是农民经济基础薄弱、无钱及时就诊治疗,“小病忍、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现象较为普遍。

二、关于加强农村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把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生存质量作为执政为民、以人为本、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重要任务来抓。一要把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6]33)、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办发[2006]19)文件纳入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应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从各方面加大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力度,培养一批典型乡镇卫生院,指导推动农村卫生工作上台阶;三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既要明确各自在农村卫生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各司其职。也要相互配合,协调解决好工作中的矛盾;四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医疗、预防、妇幼保健等卫生工作,增强全民体质。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卫生经济政策。投入不足是当前制约安康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一个瓶颈,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类指导,逐步完善的要求,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卫生事业投入增幅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的要求强化预算。要紧紧抓住国家对卫生事业加大投入并向西部倾斜的机遇,做好规划,跑项目、争项目、上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的资金支持。要保证财政项目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大力扶持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村卫生室基础建设。要千方百计切实保障从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经费,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安康市实际,建议对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村医按其服务人口,以每人每年1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解决其养老后顾之忧,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网底”功能。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经费的监管力度,严禁挪作他用。要研究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突破瓶颈,加快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

(三)深化体制改革,激活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一要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建议按照服务人口比例适度增加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以县为单位,将其人员、业务、经费划归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功能;二要整合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建议将部分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技术人才和计生服务站设备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三要进一步完善全员聘任制,包括院长在内全部向社会公开招聘,不拘一格选用人才;四要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积极推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加大向一线人员的倾斜力度;五是解决好基层边远山区卫生技术人员后顾之忧,留住人才,杜绝人才不合理流动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素质。针对农村医务人员学历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普遍偏低的现状,多管齐下加以解决。一要加强在岗人员临床进修与在职培训,选拔技术苗子和业务骨干到上级医疗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永久型、实用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要继续实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为受援卫生院医务人员提供免费进修。要有计划地推行上级医疗单位专家下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和巡诊,开展现场技术培训;二要大力引进人才、技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吸引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在职或离退休临床医疗人员到农村服务;三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医护人员综合素质,努力适应医疗事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积极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完善农村防保体系。把推行农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做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推进、逐步完善。加强对乡村两级卫生人员的调配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疾病预防、妇幼保健、药品购销、人财物监管等主要内容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强化县、乡、村三级网络逐级业务指导职能,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能,规范村卫生所服务行为,完善农村防保体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真正把村级卫生组织各项管理活动引导到规范化轨道上来。

(六)强化农村医疗市场管理,保障农村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严格准入,加强管理。卫生部门要严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准入关,合理规划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机构审批责任追究制,坚决取缔非法行医。二依法监督,规范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乡村卫生机构医疗操作规程、合理用药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保证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三办好农村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占领农村医药市场。医药、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既要加强医疗、药品市场的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医疗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保护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也要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按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以罚代管”或巧立名目多收费,加重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