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紫阳县政协按照“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原则,结合实际,三措并举,认真探索民主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全县各级组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技能。
一是努力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制定了县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2008年,该县政协坚持寓民主监督于例会、提案、调研、视察、座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政协开展的各项活动之中,先后对本县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执行》等情况进行了调研评议,做到了在活动中监督,在监督中活动,扩大了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域,发挥了民主监督的作用,实现了民主监督的经常化。二是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作用。先后应邀向法院、公安、矿管、城建、居委会等部门选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民主监督员通过参加受聘单位的会议、调阅资料等方式,实施民主监督,目前已累计参加各种监督活动10多次,收集、反映和提出意见建议30多条,这些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后,在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积极拓展民主监督形式。组织政协委员参与对政府部门和执法机关的行风评议活动、参与县内各项工作的检查验收等,有效地发挥了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丰富了政协的民主监督形式,提高了政协的整体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