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以来政协提案已全部交付承办单位

徐铁军副主席就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作者:米筠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0-05-06 16:13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以来,全市广大政协委员、参加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难点问题,积极提出各种提案,在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期间共提出提案336件,会后提出平时提案7件,这些提案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社会事业、民生问题、统战战线等方面,大多数经过提案者深入调查研究,凝聚了智慧和心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体现了委员参政议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经过市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立案的340件政协提案已经全部交付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县区政府。其中,市政协提案办公室从中认真整理筛选出“土地流转中应引起重视的一些问题”、“关于加强农村通村公路养护的建议”等20件重点提案,分别提请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进行批示办理;整理筛选出“关于推进我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等提案,分别提请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协调督办;除加强日常提案督办服务外,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还将组织开展带案调研、视察活动。
    5月5日,市政府专题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安排部署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系统共45个提案承办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现场接收了政协提案。徐铁军副主席出席了会议,就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一要积极认真地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安康的高度,把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看作必不可少的监督,把办理提案的过程作为发扬民主、广纳良策、促进本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和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进一步增强办理提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做到“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障、质量上有要求、目标上有考核”,使提案中的意见建议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了解信息的重要渠道,制定政策的可靠依据,推动工作的有力措施。二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其中一些重点提案和提案办理任务大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及时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重视提案办理规章制度建设,坚持做到“三定”(定分管领导、定承办机构、定具体办理人员)和“三亲自”(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亲自审核答复函)制度,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专人具体办的工作机制,使办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督促检查、总结通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化。三要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办理工作实效。进一步坚持和发扬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在具体办理工作中, 要认真分析研究,规范答复,明确提案的目的、要求,有的放矢地研究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回复的准确性;要注意加强沟通,坚持 “开门办案”,与提案人进行各种形式的协商与沟通,尽可能听取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委员满意率;要继续做好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继续坚持重点提案送请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批示督办,加大督办力度,着力督办好一批高质量的提案;要善于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好的工作方法,研究改进不足。

 

 


    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刘林、提案委办公室主任尚志高参加了市政府系统提案交办会议;与此同时,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小平在与市委部门进行政协提案的交办座谈中,就提案办理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辅导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