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1日,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并邀请市发改委、市物价局等部门参加,就我市种养殖产业大户用电价格问题与安康供电局进行了专题协商。委员们先后到安康健民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龙泰养殖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察看,随后在安康供电局召开了协商座谈会。与会人员听取了安康供电局近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及我市农业生产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介绍,市物价局对中、省电价政策调整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与会人员就种养殖产业大户电价分类,加快产业发展问题进行了协商座谈。
市政协主席黄骁勇讲话
深入种养、殖业大户了解情况
委员们在供电局参观
在座谈中,与会人员认为安康供电局近年来,积极宣传落实中、省各项电价政策,电价调整政策执行到位、及时、准确,服务管理科学、规范,客户满意度不断提升,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与会人员提出以下协商建议:
一、大力扶持种养殖产业大户,提高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种养殖业是现代农业的基础产业,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民生产业。积极扶持产业大户,适当放宽相关政策,能够促其形成“龙头建基地、基地带农户、农户增效益”的发展模式,从而有效推进我市现代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供电部门表示要积极做好农业电力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农业电价政策,为种养殖产业大户扩大生产提供条件。
二、认真学习中省有关文件,合理归类电价范围。由于种、养殖业的产业性质决定,种、养殖大户投资成本较高、产业风险较大,致使种、养殖业利润空间小、发展缓慢。种、养殖业电价界定归类问题成为导致其用电价格偏高的重要因素。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中省有关电价调整政策,严格界定农业用电范围,种养殖业大户生产用电应归类到农业用电范围,执行农业用电标准。对政策中明确规定应按工商业用电收费的,要按最低标准执行。尽快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1]958号文件的规定,对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电价格要执行农业用电标准,以确保菜农既得利益,繁荣蔬菜市场,推进菜篮子工程。
三、加强对现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各级价格主管和供电部门要加大对农业用电政策执行、服务管理等情况的监管,定期对基层分局、所、站电费收缴情况进行排查,纠正同地不同价、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种养殖产业大户的用电需求提供便利。
四、积极做好信息反映,为上级部门完善修订相关电价政策创造条件。由于现行电价标准是省物价局1999年转发国家发改委1975制定的文件,至今已有近30年时间,已适应不了产业发展的新形势,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当前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思考适合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电价归类范围和标准,逐级向上做好情况反映,促进上级主管部门完善修订相关农业用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