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委始终坚持把加强政协工作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纳入全县工作大局,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县形成了县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政协积极主动、各方紧密配合的政协工作格局,为政协创造性履行职能提供了重要支撑和组织保障。
重视政协工作,提供政治保障。石泉县委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于今年4月18日在全市率先召开政协工作会议,下发了《中共石泉县委关于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政协工作同全局工作统一研究,统一检查考核,把做好政协工作、支持政协履职、发挥政协作用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协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和实际困难;县委领导坚持参加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与委员共商经济社会发展大计;县委中心学习组将统一战线和政协理论列为培训辅导内容,加大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做好政协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证。石泉县委重视加强政协常委会建设,发挥常委会在跨越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政治参与中的主导作用、决策部署中的参谋作用,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加强政协专委会建设,按照市委《意见》要求,健全和规范了政协专委会设置,共设置“四委一办”;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把政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纳入全县组织人事工作统筹考虑,加大政协机关与党政机关干部双向交流力度,今年以来交流正科级干部2名,提拔副科级干部1名、转任科级干部1名,增强了政协机关工作活力;加强基层政协组织建设,在全县11个镇统一设立政协联络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兼任,并制定了《镇政协联络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政协组织工作,促使县政协的组织建设提上新水平、达到新高度。
完善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证。石泉县委、县政府从提高执政能力、发展民主政治、推进山区强县的战略高度,以坚持“十项”制度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县委每届任期内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制度;县委常委会议召开前征询政协工作议题制度;县政协主席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副主席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邀请政协领导出席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和邀请政协相关专委会负责人参加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重要会议制度;县政府定期向县政协常委会议通报工作制度;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主动与政协沟通协商并接受民主监督制度;政协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县级党政部门与政协各专委会对口联系协商制度;县政府关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把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列入党政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将提案办理落到实处,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充分吸纳意见,提供履职保证。石泉县委、县政府积极吸纳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使政协组织成为推动跨越发展、建设山区强县的重要力量。坚持“三在前”,切实把政治协商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做到对重大问题的协商在县委决策之前、人大表决之前、政府实施之前,积极支持政协开展全体会议集中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议对口协商活动,使政治协商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着眼“三个环节”,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狠抓知情、沟通、反馈机制,积极支持政协运用视察评议、选派特邀监督员、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监督党政工作,使民主监督的实际效果和质量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规范了政协提案办理程序和吸纳落实机制,完善了政协调研视察报告、提案建议、社情民意信息等批办、承办、交办制度。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协的每一份调研视察报告都亲自研阅并作出重要批示,促进了政协参政成果向决策依据转化。县委、县政府积极为政协开展各项履职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把县政协会议和委员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给予保障,大力支持政协改善机关办公条件,推动了政协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