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市政协邹明主席召开主席会议,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列为市政协2012年重点调研课题和政治协商专题。邹明主席带领常务会议成员深入三个县的近十家企业了解情况,副主席尢成平带领民宗委历时半年时间,深入四个县的十多个厂矿企业和部分市直部门单位走访座谈,市政协研究室对所有调研材料进行专题研究,形成调研综合报告。为加大建言力度,市政协召开常委会议,就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与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专题协商。
市政协着重对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的环境营造、政策扶持、产业引导等党委政府应该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协商意见。
首先,对小微企业的所有管理活动和要求,都不能突破小微企业能够赢利这一底线。建议市上成立专门为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的领导协调工作机构,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管理服务活动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逐步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小微企业税负,严格按中央和省上要求,严禁在企业实行“寅收卯税”和重复检查翻帐、“竭泽而渔”的收税行为。加大对违纪违规乱收费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对企业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和推诿扯皮现象,迅速组织查处,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切实解决政策落不实,服务不到位,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
其次,加大扶持力度,制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市县区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各县区安排不少于年度财政收入的5%份额,投入专项基金,鼓励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要向小微企业倾斜,每年安排不低于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8%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视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帮助小微企业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采取量化考核,定期检查等措施,保证市级媒体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宣传栏、电话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率。
第三、多措并举,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快发展地方性小金融机构,在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统计监测、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多种资本形式投入到小额借贷公司,引导小金融机构增加服务网点,向县域和乡镇延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指导小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国家金融机构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的情况进行考察评比,对落实得好的,优先保证对公共产品建设等风险低效益高的项目的信贷,重点帮助解决经营的社会环境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股票、债券、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商业保理、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积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服务,鼓励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收费,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强化分散风险、增加信用功能;规范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清理纠正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不合理收费;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以及大型企业变相转贷现象,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
第四,优化创业环境,努力营造“人人想创业、人人敢创业、人人争创业”的浓厚氛围。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流创业,支持具备一定管理经验或技术能力的人员带头创业;采取减免行政收费、取消出资限制、简化办证手续等方法,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返乡农民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困难家庭自主创业;以更加开放的胸襟和更加开放的视野,充分认同参与才能管理,参与其中服务才会自觉这一社会现实,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把社会上的闲置资本、技术、人才和宝贵的时间从“农家乐”的休闲中释放出来,使这些宝贵资源能够投入小微企业创办;在小微企业中组织开展创业标兵、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的评选活动,由地方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奖励,激发社会创业热情;定期组织开展全民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论坛,就创业实践中的问题和经验展开深入讨论交流,促进成果转化运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人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第五、搞好服务,引领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市和县区、开发区两级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新建一批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实现全市小微企业项目、政策、招工、宣传、法律等服务网络全覆盖。坚持以循环经济、转型升级的理念统领小微企业的发展,引导小微企业紧扣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物医药、安康丝绸、生态旅游等支柱产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培育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引导小微企业抱团发展、规模聚集,打破过去无序发展、恶性竞争、重复建设、盲目跟风的格局,加大小微企业工业园区建设,降低企业用地、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生产经营成本,力争每年巩固提升一批、扶持发展一批、壮大做优一批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品牌培育、运营、管理和保护的长效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