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创新建立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跟踪社会评议办法

作者:李宗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3-03-18 11:09

为促进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镇坪县因地制宜制定《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跟踪社会评议办法》。该办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参与、综合评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改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落实决策部署、完成目标任务为目的,对9个镇、22个综合职能单位和人民团体、26个经济管理部门、10个政法监督部门、23中省市驻镇单位5个序列开展评议,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工作落实。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县上下达的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争取、惠民工程、“四城”同创等重点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单位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单位党建、宣传思想、党风廉政、安全维稳、办理议案提案等非经济建设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参加评议的人员以政协委员为主体,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非公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小微企业、村(社区)干部和群众、党外人士等代表以及负责实施单项考核工作的部门相关人员参与。5个评议工作组将采取平时评议和年终评议相结合,以实地查看、走访调查、查看资料、召开评议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分别于4月、8月、11月进行。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跟踪社会评议实行百分制计分,4月份评议得分占20%权重,8月份评议得分占30%权重,11月份评议得分占50%权重,占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的5%。该办法具体由县政协组织实施,县政协主席陈宗华担任组长,县政协副主席柳安贵、刘树藩,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考核办主任蔡长春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协秘书长、县政协办公室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该办法的制定出台,进一步科学完善了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极大的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必将有力推动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