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岚皋县政协机关为了加强改进工作作风,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制定出了干部职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以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委会及县政协八届二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思想,紧扣政协工作主题,切实履行三项职能,坚持绩效第一理念,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创先争优的主观能动性,推动政协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树立政协机关良好形象,为促进美好岚皋建设多作贡献。考核办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组织考核与干部职工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对每位干部职工的目标任务都细化了分值,完成好的加分,完成差的减分,力求全面准确的评价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考核办法由分管主席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执行。主要考核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出勤和民主测评等事项。考核结果将与干部职工晋升、提拔、评优树模以及县上考核奖励相挂钩。凡得分在90分以下,不得晋升、提拔、评优树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