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政协常委三次缺席常委会议将被劝辞

作者:杨官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3-10-12 16:05

“三次无故缺席会议的常委,旬阳县政协将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劝其辞去常务委员职务,按有关程序取消委员资格。”这是旬阳县政协八届十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县政协常委会议纪律》中对政协常委做出的明确规定。

为了进一步严肃常委会议纪律,端正会纪会风,增强会议实效,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确保政协常委会议务实高效。针对部分常委及列席部门负责人参加县政协常委会议时出现随意缺会、安排他人代会、迟到早退等现象,县政协制定出台了《县政协常委会议纪律》的通知。

通知要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两天向县政协主要领导书面或口头请假。对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不参加会议的,视为无故缺席。列席常委会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会议,不得委派副职或其他人员代为参会,更不得无故缺会。”同时还对会场秩序和会前准备提出要求,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严禁在会场内接打电话、随意走动、随意交谈,不擅自离开会场,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前应围绕议题进行调查研究,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审议发言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

旬阳县政协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出台该文件的目的是进一步严肃常委会会议纪律,提高协商民主实效。县政协常委马治文说:“现在参加的政协常委会议准备充分,纪律严明,务实高效,必将为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渠道提供更加科学、具体的平台。”  

《县政协常委会议纪律》只是旬阳县政协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一个缩影。该县政协坚持从常委会自身建设入手,先后出台了《县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政协组织及全体委员规范履职提供科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