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石泉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县第二批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对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何易强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县委第六督导组副组长丁白芳同志就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县政协办主任任万明宣读了中共政协石泉县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县政协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大会由县政协机关党支部书记胡浩主持。县政协各专委、办主任、副主任,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何易强在动员讲话中指出,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县委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目标要求上来。他结合自身学习体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回答好为什么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二要把自己摆进去,真学、真懂、真用。三要认真对照检查,真照镜子、真治病。三要结合工作、思想实际,真诚整改,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县委第六督导组副组长丁白芳同志肯定了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围绕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体现了县委要求,符合县政协工作实际,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希望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她代表县委第六督导组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深刻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贯彻四句话,牢记总要求;要聚焦作风建设,突出整治“四风”;要贯彻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解决问题,为民办实事;要领导带头,示范带动。二是务实有效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在严格标准、突出重点、创新载体、统筹结合上狠下功夫,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是切实履行好督导组职责,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政协机关党支部被列为第二批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单位,自2014年4月开始,到2014年9月基本完成。这次动员大会标志着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展开。
会后,县政协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必读篇目,并开展了座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