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政协强化委员履职考核增强履职实效

作者:李宗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4-07-02 17:40

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群众的呼声与建议落到实处,有效提升政协委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水平,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近日,镇坪政协制定出台了《政协委员履职考核暂行办法》,旨在强化委员履职考核,增强履职实效。

一、明确对象、坚持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简便易行、考实考准、激励先进的原则,全面考核全体县政协委员。

二、规范内容、严格考核。主要考核政协委员围绕“六个一”履职、服从政协工作安排、严于律己遵守八项规定、扎实做好岗位工作和积极主动投身社会建设等情况。在强化学习,注重宣传方面:要求政协委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记有读书笔记、写有学习心得体会或新闻信息;积极参加政协组织、安排的学习或培训;结合学习、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加强政协工作宣传,每年在县级以上媒体或市级以上报刊杂志有1篇以上政协工作宣传稿件。在遵守章程,履职尽责方面:要认真执行政协的决议、决定;按时参加县政协及县政协各专委会召开的各种会议,服从派遣参加由县政协办安排的其他涉关工作会议;全程参加1次以上由政协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界别活动,参加会议积极发言,建言献策,提出1条以上改进政协工作或促进社会发展建议;关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第一提案人身份提交1件以上较高质量的提案;在广听民情民意民愿的基础上,每年搜集1条以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信息;坚持政协义务监督员监督制度,做好选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义务监督工作。在严于律己,做好工作方面: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市县有关制度细则,改进工作作风,严于律己树榜样;严格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狠抓落实显效率;立足岗位职能参入社会实践活动,每年帮扶一个贫困家庭或资助一个困难学生,做一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坚持原则,注重团结,善于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做表率;沟通请示,灵通信息,及时汇报年度履职情况,报送相关材料。

三加强管理、运用结果。政协委员考核由政协主席负责,日常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并进,对委员参加会议、活动及履职情况建立专档,作为评优罚劣、去留连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办法》明确规定委员一年内无故不完成工作任务,不参加全体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未提交书面提案或社情民意的、一年内两次或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常务委员无故不参加常委会议的,视其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一届内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累计2次未经批准全程缺席全体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资格、累计3次未经批准全程缺席常委会议的,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撤销其常委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对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委员进行告诫谈话,并视其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委员,按照有关程序终止其委员资格并劝辞;委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