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情民意反映第二十四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5-07-14 10:23

马晓旬副主席批示:呈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周台村、捍卫社区居民用电收费应公平公正

民建汉滨区委员会

汉滨区关庙镇周台村、捍卫社区地处市二中、十中、安铁一小、劳动小学、铁路幼儿园等学校周边地带,属于城中村,本地居住1300余户、3000余人,由于土地被征用,基本上都是依靠房屋出租维持生计。在此租住房屋的是关庙、江北、早阳、共进后山群众,有27000余人,大部分属于困难群众,主要是为照顾子女上学才租住这里。自去年冬季市供电局实行阶梯电价以来,这里的电费猛涨,平均每户每年上涨5000-6000元,最高上涨12000-15000元,群众不堪电费之重,叫苦不迭,纷纷抱怨“电费一月赶不得一月交、一月更比一越贵,电费猛如虎!”。究其原因,是因为房主与租户基本上是共用一个电表,少则45户共用,多10余户共用,有的20余户共用。由于多户合用一个电表,往往一个月就用完了全年的一档基本标准而达到二档或三档,这样无形中增加了群众电费负担。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供电部门应考虑实际情况,落实“一户一表”阶梯电价政策。周台村、捍卫社区当地居民基本上都是失地农民,他们的生活来源主要靠出租房屋,在其租住的户也都是后山困难的群众。供电部门应考虑这一实际情况,对这一地区电表进行彻底改造,把房主与租户电表分离,真正达到“一户一表”,保证群众用电收费的公平公正。

二、按照城中村电价标准收费。根据陕西省物价局[2012]107号文第一条“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维持201271前价格水平不变,不得提高。多层、多户、多套住宅共表的用户暂按合表用户对待。”第二条规定“对于实行由供电部门直抄到户的“一户一表”城中村房屋出租户、能够分线分表分户计量的,由供电部门以分户计量,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标准。分户前和不能分户的按照目录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26分计算,提价影响和合理损耗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出租方对承租方不得擅自加价收费”。建议供电部门在改造之前,对周台村、捍卫社区暂时按照城中村标准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