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硬仗”提案工作硕果盈枝

——镇坪县政协提案工作综述

作者:杨自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6-09-14 04:18

 

面对提案工作“重答复、轻落实”重症,镇坪县七届、八届政协致力提案办理,下猛药、出重拳、用重典,八年时间,胜利打赢一场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的提案办理翻身仗。

一、 提质量,为办理工作筑牢根基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办理出成效,提案本身质量是基础。镇坪县政协从提案征集、审核入手,本着“少而精、准而实、专而深、新而活”的原则,推行“两关口四举措”,确保提案“拿得出手”。

——严把两个“关口”。首先把好征集关。一是开办了《镇坪政协》简报,选登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传达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让委员“知政情”,为提出高质量提案“蓄能量”。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强社情民意反映工作的实施办法》,设立“社情民意”专栏,定期组织委员,深入乡村、农户进行视察、调研,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汇集各方信息,集聚提案撰写素材,让委员“体民意”,为提出高质量提案“打基础”。三是坚持在每年提案征集前,给委员印发《提案征集工作通知》、《提案撰写指导》,并组织委员集中进行提案写作专题培训,提升撰写能力,同时还召开各界别和政协各专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安排部署提案征集工作,实现了每个委员、各界别、各专委会都能提出一份高质量提案,每件提案都能解决一个突出问题。其次把好立案关。实行三级审核制度。一是提案委员会初审。对征集回来的每件提案进行系统分类、筛选,重点审查提案主题是否明确、行文是否规范准确、是否一事一案三方面内容。二是政协主席会复审。审查提案反映的问题、数据是否客观真实;是否符合政策、法律规定和立案标准;建议是否可行。三是提案审查委员会审定。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给予立案;对事实不清、无具体建议、涉及民事纠纷、司法诉讼和纯属个人私事的不予立案,只作来信来访处理,切实让每件提案都成为精品,让委员每个建议都有着落。

——强化四项举措。一是灵活提案时间。改变会议期间仓促提案的传统提案方式,加大平时提案征集力度,让委员能够立足工作实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提出科学精准、操作性强的提案,避免临时起意、闭门造车。二是扩大提案渠道。转变为了提案而提案的闭塞思想,积极将协商议政、调研视察、重要社情民意转化成提案,灵活变通,丰富提案素材来源。三是优化提案主体。克服委员个人提案的思想片面性和知识局限性,加大集体提案征集力度,各专委会、各界别、政协联络组要精选课题,积极组织集体调研活动,集思广益,凝聚团体智慧,形成高质量、高水准的集体提案,全面提升提案质量和水平。四是把准提案主题。引导委员紧扣县委发展战略,掌握发展主题、发展要求和发展任务,盯准重点工作选题提案,做到知政而言、知情而行、有据而论,不断提高提案质量,为高质量办理打牢基础。

二、 强督办,为办理工作推波助澜

   “众人拾柴火焰高”,镇坪县政协深知,提案办理不能光靠承办单位单枪匹马,而需要领导的重视、委员的参与、部门的协作以及社会的广泛关注,才能落地有声、办出实效。多年来,镇坪政协在督办方式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新机制,努力搭建“提”“办”“督”三方良性互动平台,凝聚办理合力。

——“二次答复”督办。在提案交办两个月内,承办单位要在与委员充分沟通、了解提案意图的基础上,对办理工作进行研究,以正式答复函的形式第一次答复提案委员,向委员“许诺”,告知办理计划(含办理时限、措施、目标、责任落实、资金准备等情况),并征求委员意见建议;在第一次答复的五个月后,提案承办单位以正式答复函的形式第二次答复提案委员,告知委员“践诺”过程,包括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办理后的效益或效果,并征求委员意见,使委员了解监督办理进度,让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上作风更加务实,彻底杜绝了“中途不闻不问,年底闭门造车”的现象。

——县委、政府、政协三家“联合督办”。办理过程中,由提案委员会牵头,组建由县委督察室、政府督办室、政协相关委办负责人组成的联合督办组,深入各承办单位和提案办理现场,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了解工作进度,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面对面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办理不力的单位全县通报,限期整改,形成强有力的提案办理工作合力,提高了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重点提案“领导督办”。每年确定5-10件影响大、可操作性强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由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提高了提案的督办层次和效果。如城关小学扩建、幼儿园迁建、文化中心建设、宝塔梁滑坡治理、集镇防洪保安工程建设、竹叶关大桥建设、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等一系列涉关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提案,采取政协主席、政府分管领导、提案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四见面”会诊的方式,通过组织委员视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督促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全局性提案“带案视察”。年初,各专委会制定工作计划时,把委员视察与全局性提案督办结合起来,组织委员进行专题视察,掌握办理实情,面对面提出办理要求,并将视察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进一步促进了提案的落实

——办理情况“三期通报”。4月底前,就提案办理计划、第一次答复情况、办前沟通情况开展督查,予以第一次通报;9月底前,就提案第二次答复情况、办中办后沟通情况、办理结果和成效进行检查,予以第二次通报;11月底前,就承办单位往年待办提案的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予以第三次通报,让提案办理过程公开、结果透明。

——往年提案“跟踪销号”。对过去因客观原因列入计划待办的提案予以登记造册,实行“跟踪销号”,纳入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组织开展专题视察活动,与当年提案办理情况同检查、同评议、同考核,力争让往年待办提案件件有落实、有结果。

——四方见面“协商督办”。组织提案委员、县委督查室、政府法制督办室负责人深入提案办理单位,听取汇报,察看现场,走村入镇,了解实际办理进展情况及办理过程,理解办理难度,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努力提高提案落实率和委员满意率。

——办理过程“舆论跟踪”。每年910月份组织委员听取部分承办部门办理提案情况汇报,12月份听取政府办公室关于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并坚持在全委会上由政府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同时,提案委员会成员走访提案承办大户,并利用《镇坪政协》简报对提案的办理进展情况进行追踪报道,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就提案办理情况全程通报,“两办”督查督办室就提案办理情况全程监督督办,扩大了提案办理的监督面,有效解决了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促进了提案的落实效果。

三、 重考核,为办理工作添足动力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三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提案办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出台《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时间、步骤及内容,到规定办复时限后,对所有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实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与全县年底综合目标考核挂钩。此项举措更加注重过程管理、强化成效评定、加大结果运用,催生了提案办理的内在动力,实现了提案办理由“重答复”向“强实效”转变

——注重考核指标制定。针对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新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3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若干意见》(陕发[2011]16)精神,结合镇坪实际,在全市率先推行了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将提案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办法》从领导重视程度、具体办理成效、委员群众满意度三方面,就办理任务落实、工作方案、制度、档案、时限、机制、实效、答复、满意度等方面制定了11项考核指标、内容和评分标准。指标制定既注重办理过程,又重视办理成效;既注重办理数量,又重视办理质量;既注重办理结果,又重视办理难易程度,涵盖了办前、办时、办后全过程,做到了“公平、公正、具体、全面”,针对性、操作性、适用性强,极大地激发了提案承办单位的办理积极性。

——注重办理过程控制。强化提案办理动态管理、过程控制,在运用“八项督办机制”的基础上,要求办理过程“三见面”,即承办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答复前采取“请进来召开座谈会”、“走上门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主动与提案委员见面沟通,及时通报办理工作情况,积极回应委员意见建议。同时,推行了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沟通机制,力争让每件提案都办成精品。

——注重办理成效评定。坚持以“办结率”、“满意率”作为衡量提案办理成效的根本标尺。提案办理结束后,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走访委员”等形式评定办结率、满意度,对办结率、满意度低于60%的不得分,切实让委员每个建议都能得到认真采纳,每件提案都能高效落实。

——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提案办理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严格按考核办法,成立考核小组,逐项量化打分。根据考核得分定等次、定优劣、定奖惩,作为当年年度综合考核依据,同时作为年度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奖励评选依据,考出压力,奖出动力,全面提升了提案办理质量和效果。

通过创新举措,狠抓质量,镇坪县政协提案工作水平逐年攀升,2007年—2016年,提案数量从48件上升到108件;采纳落实率从40%上升到70%;委员满意率从80%上升到98%。从城乡建设到产业发展,从民生改善到社会和谐,大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小到群众切身利益,那一个个滑坡治理、一条条路、一座座桥、一盏盏灯,随处可见提案落实的痕迹,凝聚着委员们的心血。从大街小巷到田间地头,从大会讨论到群众评议,随处可听到对提案工作的赞誉,渗透着委员们的骄傲。在镇坪,提案工作“重答复、轻落实”重症已得到有效根治,提案已真正成为了群众的“代言人”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