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在政协第九届白河县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议上,协商通过了新修订的《政协白河县委员会提案工作表彰奖励办法》。
修订《办法》,是该县政协认真落实县委《奖励激励机制》,提高提案工作相关各方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将对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推动该县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发挥重要作用。新《办法》与往年相比,呈现三个主要特点:一是扩大了表彰范围。在往年只表彰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增加表彰提案办理先进个人;二是扩大了表彰频次。对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两年一表彰,改为一年一表彰;三是增加了表彰名额。适当提高了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单位的表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