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政协:完善对口协商制度提高政协履职实效

作者:韩丹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7-04-28 12:01

近日,汉阴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与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和对口协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县政协4个专委会分别对口联系的县级55个党政部门和23个中省驻汉行政、企事业单位,规定了对口协商的主要内容、联系形式和工作程序,为进一步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汉阴县政协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通过健全协商制度,完善和创新政协内部协商和外部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提高协商质量,协商活动不断取得实效。

 

出台一个意见,确保协商有制度。201612月,县委转发了党政协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协商内容,除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等重要报告需与政协协商外,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投资项目,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重要政策调整、党委提交政协协商的重要人事事项等也纳入协商内容。对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完善两种形式,确保协商有深度。一是主动开展同党委、政府的协商。县政协始终把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作为协商重点,并以此来确定政协工作思路、协商工作重点及常委会议、主席会议重要议题,使政协的协商活动主动融入到党政中心工作。二是高度重视政协组织内部的民主协商。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协商的机制,规范了内部协商的程序。以政协例会为平台、调研视察为载体、界别活动为纽带,广泛邀请政协组织以外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到政协组织的重点调研、视察、评议等活动中来,支持他们就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发挥三大优势,确保协商有广度。完善制度强基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界别召集人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了解社情民意工作的实施意见》、《委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通过制定明确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对口联系19个界别,构建了“主席联系界别,常委联系委员”的网格化委员联系机制,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有章有序有效;围绕中心深调研。近年来,县政协分别围绕制定“十三五”规划、志愿服务工作、电子商务发展、西城棚户区改造、推动新农村建设中的移风易俗等方面课题进行调研协商,引起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批阅有关部门认真采纳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创新形式广协商。积极推进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与县直有关部门就有关问题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通过互邀参加会议、联合开展调研、定期通报情况等多种形式,加强沟通联系,让政协委员知情明政,为协商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