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2017]39号文件精神,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关于建立提案办理评议制度的建议”(第93号)被列为重点提案,由政协副主席领衔包抓。为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研究出台我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办法,调研组深入汉滨区西坝片区棚户改造项目、五里工业园区,紫阳县蒿坪镇富硒食品公司、红椿镇盘龙茶叶公司和钜源鞋业社区工厂等地进行带案调研,详细了解县(区)政协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做法及提案办理成效,听取了相关意见建议。
随后,在市政协召开了座谈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政协委员,分别围绕“谁来评议、如何评议、评议结果运用”等内容积极发言,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委员们认为,建立和完善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价体系,有助于推进政府部门办理政协提案,也是对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有益尝试和创新。重点就评议对象、评议范围、评议结果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使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提案办理从“答复型”到“落实型”转变,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