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宁陕县政协印发《宁陕县政协委员履职评价考核办法》,该办法依据宁陕县政协《关于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促进履行职责的意见》和《委员管理办法(试行)》制订。
考核内容包括委员参加政协全体会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加调研视察、参与学习培训、参加委员活动等六个方面。同时,将委员参加或列席政协常委会议,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县人大常委会议及专题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撰写文史资料,提交大会发言,办好事实事,接受媒体采访,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立足岗位做贡献,撰写政协理论及宣传文章等方面列入加分项目。
《办法》明确,每年对全体委员按百分制考评一次,考评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在次年政协全委会上予以通报,并函告委员推荐单位和工作单位,作为政协委员评优树模、换届留任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