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汉滨区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报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9-03-11 16:40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给中华民族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汉滨区作为陕南一个重镇,虽然当时属于国统区,不属于敌战区,但由于所处位置之重要,同样受到日本野蛮的侵袭,造成了惨重的人口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为了弄清这一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根据中、省、市党史系统统一安排,我们及时组织人力,狠抓工作落实。通过采取查档、走访、座谈等形式,基本摸清了这一时期由于日本侵华造成汉滨区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之大概情况。整个工作从三月初开始,先后深入档案、公安、政协文史办、地方志办、武装、图书馆等部门,翻阅档案2200余卷,征集资料300余件、100余万字;走访当事人和知情者近20人,提供死亡人名录50余名;召开座谈、汇报会三次。同时将所征集的资料进行有效分类、甄别和研究,到六月底,历时4个月,基本理清了这一时期的史实,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文字材料。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汉滨区的档案资料曾遭“文革”焚毁和1983年特大洪灾流失两次浩劫,因此,所征集的档案、文献并不十分全面。尽管如此,工作人员还是本着有多少查多少、不能遗漏的原则完成了此项任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抗战期间汉滨区的基本情况

抗战期间,汉滨区称安康县,是陕西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在地,军事上隶属国民党第五战区。1937年全县占地面积为2166.32平方公里,共辖5区、39联保、385保、4188甲,总人口为318344人。安康县位于陕南东部,西接汉中,北望西安,东临湖北抗战前线,南拱陪都重庆,属抗战大后方。由于安康地处武汉、西安、重庆大三角地带的几何中心,又是后方人员物资转运和前方物资供应的最佳位置,所以,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民国政府出于抗战需要批准距安康城西北8公里处兴建付家河机场。机场建成后取代号为第59航空站,一度成为盟军飞机的前进基地和四川梁山大本营的屏障。同时又成为日机重点轰炸目标,屡遭轰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当严重,尤其是安康县城关和付家河机场附近。

抗战初期,安康县的经济仍是以落后的农业经济为主,土地广种薄收,耕作技术粗犷,人民生活极度困难。尽管如此,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等原因,安康县仍然成为支援华中战场的后方重镇之一。当时的交通主要以汉江水运为主,同时兼有简陋的汉白公路一条。重要物什依然要靠广大山民长年累月的肩扛背挑,乡间小道也只能是晴通雨阻。工业以手工作坊为主,生产工具简单,产品品种少,多系低值产品。企业属小本经营,发展十分缓慢。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比较落后。所好的是安康县素来为山货土特产品集散地,同时兼有汉江黄金水道,加上又是安康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样就招来了四面八方商客云集安康,带来了安康工商业的一时繁荣。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件暴发,标志着抗日战争全面开始。1938年9月武汉失守后,输出运销通道受阻,山货产销受到严重影响,进口改由滇粤铁路经川北来往安康,社会经济陷入极度困难之中。1939年10月,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为适应“抗战建国”需要,在安康县设立西北“工合”安康事务所,促成并建立淘金、纺织、榨油、制革、造纸等各种工业生产合作社34个,信用合作社59个,参加人数数千人,同时首次开展向生产单位发放一定数额的贷款,这样就迎来了安康经济的发展时期。据安康县志记载:“抗战伊始……安康县城作为联结城乡和各县经济的重要商埠,外省商号结帮聚集,有同业工会33个993家。山货产品出口盛期,年输出桐油300万斤,木耳40万斤,生漆30万公斤,生丝1.25万公斤,药材200万公斤。年输入布匹6万米,棉花5万公斤,食盐15万公斤。”1939年底安康飞机场建成后,日本飞机频繁轰炸,大批外来商贾相继离开,安康经济日趋衰落。到1945年底全县总人口由抗战初期的318344人,减少到234208人,同比下降26.5%。

二、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一)人口伤亡情况。

抗战期间安康县属于大后方重镇,并未遭到日军地面部队的进攻和占领,故直接人口伤亡多属日机轰炸造成,间接人口伤亡多属伤残、病故的灾民,基本不存在劳工问题。现将直接和间接人口伤亡情况分述如下:

1、直接人口伤亡

安康县直接人口伤亡是由日机轰炸和本地人服役后在抗日前线作战阵亡受伤所造成的:

(1)日机轰炸造成的人员伤亡。

抗战八年,安康虽处于后方,但屡遭日机轰炸,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安康机场建起到民国三十四年(1945)日本投降止,安康先后遭日机轰炸10余次(有文字记载为10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5月1日,天气晴朗,人们像往常一样,朝发夕至忙碌在各自的岗位之上。十一点左右,只听到一阵轰鸣,从武汉方向飞来一编队飞机,行至五里机场上空施行了野蛮的轰炸。据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五月三日安康县政府快邮代电48号称:“当时早晨,日机24架投弹180余枚,轰炸了安康县付家河机场,机场附近各村被炸死平民170余人,伤50余人。”2006年6月五里镇周营村村民刘天民老人回忆:“当时情况不堪回首。日机炸五里机场是每三架一个编队,轮番轰炸。记得最惨的是一批淘金人。当时付家河边有二、三十淘金人,上午围在一起吃饭,互相之间说笑,‘这时日本鬼子也给我们下两个蛋该多好!’话音刚落,一炸弹正中其中,几十人所剩无几。”同年9月3日,日机36架对安康城区和平居民狂轰滥炸,倾投燃烧弹、毒气弹500余枚,加之机枪扫射,老城、新城损失惨重。据《安康县志》称:“当日早晨7时许,安康发出空袭警报,城内机关、学校、店铺、居民纷纷出城,逃往黄土梁、陈家沟、屈家河和汉江北岸山沟中。约9时许,警报响起,敌机从远空过境,到下午1时解除警报,饥渴疲劳的人群陆续回城。但不到一小时,突然又发警报。由于天天跑警报,未遭到轰炸,人们大意起来,有的说:‘一发警报、上楼睡觉。’这次不同,接着就是紧急警报,只十几分钟,敌机12架已从西而东临空而下,刹时爆炸声震耳欲聋,如山崩地裂,同时伴有机枪扫射声。第二批、第三批各12架接连俯冲、投弹、燃烧,整个城区乌烟蔽日”。民国二十九年9月4日《安康陕西省银行快邮代电》总字第10号称:“3日午,敌机36架3次自西飞来轰炸新、旧两城,起火30余处……死伤初谓400余人,今又称千人之语”。时任安康县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张蕴锐于1985年8月回忆说:“当时确时太惨了,日机轰炸仅城区死亡群众不下千人”; 时任西城镇公所干事的龚志强于1985年8月回忆:当时“仅大什字到土西门这一地段就掩埋无名死尸100余具”;目击者周东福1985年8月口述:“事后统计,东城死伤人数在400人左右,西城不详,新城约有近百人。”④另据《县志》记载:“当时,因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伤口感染流脓生蛆,不少伤员无治身亡”。这就是安康著名的“九三事件”。为求严谨,我们将资料中不精确的数字忽略不计,直统计到整数,“170余人”按170人计,“50余人”按50人计,“不下千人”按1000人计,则两次轰炸共炸死1170人,炸伤50人。

除上述两次日机轰炸伤亡惨重外,据《陕西省防空志》记载,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2月7日,8架日机在安康县郊投弹36枚,炸死炸伤11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4月20日,8架日机轰炸安康城郊伤亡2人。

据现有资料表明,1940年—1945年间,日机共轰炸安康县10次,不包括途经和侦察,但能直接和间接反映伤亡人数的,仅有上述4次,而其余数次轰炸没有伤亡统计数据,我们只好以上述4次轰炸为依据保守的统计。经统计,因日机轰炸,安康县共被炸死1183人,炸伤50人。

2)前线作战伤亡的安康籍军人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在安康县征发了大量的壮丁入伍服役。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第一期壮训队训练壮丁1935名(一期为一季3个月);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月,第四期壮训队训练壮丁2949名;民国三十年(1940年)2月,陆军独立47旅接收安康团管区壮丁1100名;民国三十一年(1941年)第四季度安康县的配赋兵额(即上级给安康县下达的征发壮丁任务指标,每3个月配赋一次)为1600名。民国三十二年(1942年),安康县全年配赋兵额共4780名,平均每季度1195名(原为1200名);民国三十三年(1943年)第一季度的配赋兵额为888名。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抗战期间,安康县每季度平均被征壮丁最低达1000人以上,照此计算8年间安康县共征壮丁约32000人。另据县志记载,“历时8年的抗日战争,本县参军参战壮丁27646人,约为全县人口的十分之一,不管用哪组数都可看出安康县参军参战人员的数量之巨。

但是,安康县参战人员的伤亡情况却未见资料记载,本次调查只好以档案中零散的《请恤调查表》、《遗族调查表》、《褒恤状况调查表》为统计依据。据档案资料记载,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至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安康县边崇志、荆海山、刘青山、王安定等共计23名官兵在抗战前线阵亡,2人受伤。

综上所述,抗战期间安康县直接伤亡人口为1258人,其中死亡1206人,受伤52人。

2、间接人口伤亡

安康县间接人口伤亡主要包括承受自然灾害和瘟疫而伤亡的灾民和服役期间病故的士兵两部分。

1)灾民伤亡情况

由于战争原因,死亡人数众多却得不到及时掩埋,受伤人员也得不到及时治疗,导致瘟疫四处蔓延。据《县志》记载:“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夏,国民党47军从抗日前线移防经安康,引起霍乱流行,”死亡3000多人。当时后方勤务部第一兵站支部卫生组在7月23日的报告中说:“安康近来时疫流行甚速,平均每天死亡六、七十人。”由此可见,此次霍乱是由战争原因引发的,应将此疫情造成的伤亡归入间接人口伤亡,按前统计法,死亡人数保守定为3000人。

在发生自然灾害、粮食欠收的情况下,由于战争原因,地方政府还要承担沉重的军粮交纳任务(详见下文),因此无暇顾及灾民的救济工作,所以因自然灾害而伤亡的灾民也应当归入间接人口伤亡。据《县志》记载:“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春荒夏旱,加上洪水、风雹侵袭,粮食欠收,每公斤小麦由182元飞涨至1600元,人食树皮草根,仅田坝乡就外逃300余户,饿死40多人。”故可将此次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数保守定为40人。

综上所述,抗战期间安康县因承受自然灾害和瘟疫而死亡的人数最少应在3040人以上,我们姑且按3040人计。

2)病故的安康籍士兵

参军参战的士兵因战争原因或战斗需要,会频繁调动,风吹雨淋积劳成疾自然不能避免,感染瘟疫等流行病的可能性更大,心理也会承受更大压力,而病情因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因此,应将服役病故的士兵同时归入间接死亡人口。据《请恤调查表》、《遗族调查表》记载: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陆军61师安康籍士兵陈宗喜等二人在宜川病故,赵启贵等4人亡故。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3月,陆军17师李金成等10人亡故。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1月安康县政府《训令》记载:“军政部第7补训处第1团于8月在安康接收新兵2263名,该团开进防地时,沿途潜逃者177名,病故53名。”以上各次,亡故役员69人。

综上所述,抗战期间安康县间接死亡人口最低在3109人以上,直接、间接伤亡人口最少在4367人以上。

(二)安康县财产损失情况

抗战期间,安康县财产损失情况由于没有完整、详细的档案记载,因此社会财产损失无法细分为工业损失多少、农业损失多少等等,而调查表中所列的项目也不能涵盖我们已查明的内容,所以将其列入调查表的“其他”和“备注”栏。由于同样的原因,居民财产损失除房屋外,也无法细分树木、禽畜、粮食、服装、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各损失了多少,所以只好将以上项目的有关数据合并,归入表中的“其他”栏。现将安康县抗战期间财产损失分为社会财产损失和居民财产损失分述如下:

1、社会财产损失。

①社会财产的直接损失,

由于安康县未遭到日军地面部队的进攻和占领,因此安康县抗战期间社会财产的直接损失都是由日机轰炸造成的。如前所述,1940年-1945年间,日机共轰炸安康县10余次,这必然使安康县的社会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但目前征集到的有关社会财产直接损失的档案资料很少,此次调查只有本着有多少查多少录多少、不能遗漏的原则来进行。

据查,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1月,安康县国民政府根据陕西省建设厅的训令,对抗战期间工矿电商事业及道路、房屋等方面的损失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据安康县政府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月31日呈报给省建设厅的《安康县战时工矿电商破坏损失调查表》记载,“各项损失共计5719813600元”。经对该表进行分类甄别,附价值20亿元的民房属于居民财产损失外,其余各项共计3719813600元均可划归社会财产的直接损失。

由于该表过于笼统,损失调查的重点又放在建设方面,因此它只能部分反映安康县社会财产的直接损失情况。也就是说,它所反映的损失数额严重偏低。现将该表没有登记到的损失情况列举如下:

民国二十七年(1938),后方勤务部第1兵站支部雇佣安康县居民周玉成船只一艘执行任务,在湖北襄樊被日机轰炸受损且无法修复,周玉成获赔235元。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9月3日,日机轰炸安康县城,安康天主堂中弹3枚,房屋、医疗器械等损失共计80320元;通讯线路也遭到巨大破坏,共损失话线18根、铅线19档,因缺乏价格参照资料,此项损失无法折价。

民国三十年(1941年)12月2日,日机轰炸安康付家河机场,经民工抢修后机场方能正常使用,共付民工工资561元。

上述各项,直接损失共3719894716元。这里不包括安康中学试验室被炸、城区各机关单位公共设施被炸、邮局、电报局被炸等损失,因这部分损失只有散落的文字记载和当事、知情人回忆,没有详尽的档案记载,故未计入。

②社会财产的间接损失。

抗战期间安康县社会财产直接损失的档案资料虽然很少,但间接损失的资料还是相当多的。这说明日军侵略中国对安康县造成的损失是非常严重的。下面就日军侵略中国对安康造成的间接损失分述如下:

A、防空费用及空袭所造成的间接损失

抗战期间安康县防空费用包括修建机场及了望哨等附属设施,防空人员开支,修建防空洞、壕等防空设施,防空器材购置等,这部分开支也是比较惊人的。

据《安康县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度岁入、岁出预算表》记载:“民国三十一(1942年)年防空监视哨经费预算为4428元,上年(即民国三十年)为2952元;防空监哨主、副食预算为3840元,上年无。”又据《安康县民国三十五(1936年)年度支出总预算书》记载,经常门里,“防空经费上年度(即民国三十四年)预算为158472元,本年无;防空情报分所上年度预算为46080元,本年无;防空监视哨上半年预算为112392元,本年无。”在临时门里,“防空经费上年度预算为851275元,本年无;防空人员服装费468500元,本年无。”由此可见,仅民国三十年、三十一年和三十四年,三个年度全县防空预算就达1647939元。

同时为防空起见,安康县还修建了大量的防空洞和防空壕。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2月,县政府要求全县加强立体单人的防空壕建设。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8月县政府训令要求:“按乡镇现有人口数目,增筑防空壕坑或将旧有设备加强,务使敌机临空,人各得有安全避难处所。”如果按当时安康城市及城郊几个乡镇总人口6-8万人计,每人每个防空坑壕5元-10元计,间接损失约在30万元至80万元以上。仅据后方勤务部第1兵站支部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的一份报告记载,经招标该部防空地下室工程由纪顺兴土木行承建,“材料工资计洋328.40元。”所以这笔损失也是一笔不小的数据。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4月,为修机场跑道需征民夫2000名,每名每天发工价国币350元。”该工程于“1945年3月开始动工,当年完工”。这里,即便将此工程建设推算到8月15日日本投降那天,再将开工日期推迟到4月1日,即从4月1日-8月15日(共137天)所需工价也达国币95900000元(即2000×350×137)。加上民工自带工具 “折价另算” 及修建机场的工程材料费用等,这项为了战时需要的特殊工程开支是十分浩大的。

同时还有很多涉及防空的开支,由于没有确切的文载,很难计算出具体损失数字。如省防空协会安康支会的经常费用和购置防空设备的费用,再如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8月组织防空宣传队宣传防空知识的费用。又如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5-6月,为防日军空降兵占领机场,地方政府组织三个乡的民众,与机场驻军进行演习,并征集建材、人工修筑机场附近碉楼的费用;还有设置防空警报的费用等等

仅从上述各项能反映或推算的数据统计,抗战期间安康县防空费用共计97848267.40元以上。

此外,日机空袭给安康县人民的工作、生活也带来巨大影响。为防空袭,学校被迫于早晨停课,下午上课。罪犯被暂时释放,事后又必须重新缉拿。这些,必然带来额外的开支或造成一些隐性损失,却都无法计算其中。

B、救济费

档案资料显示,安康县的救济对象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遭受空袭的公务员、役;二是遭受空袭的本籍平民;三是流亡到本地的难民。现分述如下:

对于遭受空袭的公务员、役,民国三十年(1941年)7月,国民政府行政院专门颁布了《中央公务员、雇员、公役遭受空袭损害暂行救济办法》,规定员役可在受害两个月内申报救济、医药、殓埋等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据查,民国三十年(1941年)11月,国民政府交通部审核了安康电报局21名员工因遭受空袭损失要求救济的报告,同意核发救济费共计3070元。

对于遭受空袭的本籍平民,救济途径主要有赈济会拨付、社会捐款、银行小本放贷等。据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0月17日《安康县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第二次会议记录》记载:“中央赈济会拨发本县‘9.3’被炸赈款1万元,委座赐予5万元,共6万元。收到社会各界募捐款共计12075.33元。”同时还收到“骆益诚字号白米5石、蚕豆2石5斗;姚福寿堂捐黄豆2石;杨星平捐小麦2石”。“截至本月15日,共散放及续发急赈14379元。以商会募粮折价及欠数作预备金,余款充小本贷款之用。”对于“此次被炸贫民损失已用小本贷款救济,小本贷款以被炸赤贫之户为限,贷款标准以30元至100元为限。”又据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1月4日《安康县空袭紧急联办处第三次会议记录》记载:“据动员委员会调查,此次被炸导致成为赤贫的共804户,每户按19元散放,共计15276元。”上面仅为“9.3”安康遭炸各项救济款数72075.33元(未计实物折价)。如果加上“5.1”安康机场被炸和以后多次遭炸总合,安康当时仅救济费用就需一笔庞大的数字。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安康县政府发给陕西省银行的公函称:“本市前被惨炸,民众财产损失甚重,仰速会商省行关于小本贷款应予充分贷放以资救济”以后每年都有一笔相当可观的资金投入。

对于流亡到本地的难民,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前主要是由县政府将救济款摊派到各乡镇和各单位部门。据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0月20日县政府发给陕西省银行安康分行的一份公函称:“据赈济会报告,难民给养欠发50余日,并借用外款千元有奇,而本县难民日增,‘9.3’被炸义养费收额锐减,请贵行将本年1-10月份担任难民义养费240元(认养4名,每名每月6元)如数送会”(即赈济会)。当时每个单位都分担有义养任务和一定数目的义养费。又据《安康县三十年(1941年)度第一次县行政会议提案》记载:“难民义养1-6个月约欠6000余元,因摊派失平以致无法催缴,现在难民生活确实无法维持,若不设法摊筹,老弱妇孺饿莩堪虞”。若以难民义养费最低每人每月6元计,安康当时约有难民1500人以上,每月需救济费9000元以上,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一年的救济费就需108000元。民国三十年(1941年)后,鉴于各乡镇摊筹难民义养费的诸多弊病,陕西省政府规定:“各县寄养难民的义养改由县地方款第二预备金内开支。因粮价飞涨,每人每日救济费两角改为无论大小口,每人每日按四角发给。”若仍按当时安康汇集难民在1500多人计,每人每天按四角计算,年均义养费共需216000元以上。

此外,据《安康县民国三十一(1942年)年度岁入、岁出表》记载:“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救济费预算为2001元,三十年(1941年)预算为1334元。”又据《安康县志》记载:“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因春荒夏旱,粮食欠收,人食树皮草根,城关居民马春轩捐济1600元,国民政府拨法币4万元赈济灾民。”

综上所述,抗战期间安康县的救济费最少也在444080.33元以上。

C、捐献物资、财物和慰劳费用。

抗战期间,安康县国民政府组织了多次募捐和劳军活动,详细情况如下: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月,安康县政府组织“新年献金运动”以慰劳前线将士,安康税务局捐款8.5元。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安康县政府号召大力开展募捐寒衣代金活动,各乡镇及机关分配金额5000元。10月,中央银行安康分行等五家金融单位共捐款390元。

民国三十年(1941年)9月,安康县政府开展一元献机运动,要求每户至少募交1元,全县共53020户,需募53020元。9月29日,各乡镇于县府面交募款。从募交情况看,安康县募款已超过需募款数。如牛东乡本应募交2227元,实际募交3308.10元。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0月,陕西省滑翔机协会要求安康县劝募滑翔机一架价值3万元,地方政府认真落实,采取任务到乡、到单位,至年底全部募齐,并将募款汇解省协会。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7月,安康县政府筹募鞋袜劳军和收缴《伤兵之友》社费,要求每甲至少捐鞋袜各一双,无鞋袜的交代金,鞋每双65元,袜每双35元。同时每户每年承担社费3元。当时安康县共有3257个甲数,仅鞋袜费一项年均就要募捐325700元。

同年9月,国民党中央政府号召开展“每县献一架飞机”运动,安康县政府积极响应,并决定预筹两架飞机,要求全县10石以上农民按照1%比例募交,10石以下农民自由认捐,商人由商会负责办理。”此项内容由于没有参数,本次调查未计总计之中。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7月劳军献金劝募活动继续进行,据查仅七月份五堰一个乡募捐金额就达6000元。同年底,安康全县交第四期远征军慰劳费96850元。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初,安康税务分局捐款1000元为国立第22中学第1分校从军同学壮行。同年6月,河南战时中学学生600余人流亡来安康,因接济中断,安康商人共捐资5000元救济

由此可见,当年募捐及劳军活动是很频繁的。仍以上述能够计算的捐款进行统计,安康县抗战期间捐款及劳军费用共计为519049.60元。

此外,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2月,17后方医院迁至安康,驻扎在河西镇汪家台,每年接纳伤兵千余人,地方政府经常组织征募活动,慰劳伤兵。加上安康经济比较落后,大部分出征军人家庭贫寒,政府规定,对于出征抗敌军人家属(简称抗属)予以政策优待,对于各种田赋、税费予以减免。这部分费用也是十分惊人的,我们也姑且不计。

D、财政开支中涉及军事、后勤保障等用途的费用

此项内容是指因抗战需要设立的机构、地方部队的经费以及与抗战相关的财政开支。如《安康县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度岁入、岁出总预算说明书》中称:“国民兵组训费及防空经费系战时设立,应予裁撤或删列”。需要说明的是,有些项目虽也属此项内容,但前面已作阐述和统计,故不再收录。如防空经费、修建国防工事用款、公务员役补助等。现将国民兵组训等费内容列举如下:

a、筹补地方款。据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8月11日安康县政府康财字第1240号快邮代电称:“本县下半年关于预算以外之抗战用款奉令定名为筹补地方款。经财委会决议:⑴对预算以外之抗战用款采取统收统支原则,依据民国二十八年14项募款总数划摊,采取属人主义。⑵对以前所派14项募款及义捐之尾欠由县府严催各乡呈缴,以符平均出钱之旨。⑶本县下半年预算以外抗战用款(即筹补地方款)共计96424.50元”。可见,至少自民国二十八年始,安康就有14项预算外抗战募款,因缺乏具体数字,我们仅以民国二十九年下半年的数据统计。

b、据《安康县民国三十一年度(1942年)岁入、岁出表》记载:“三十一年度经常项下,国民兵团经费预算为114562元,上年(即民国30年)为63808元;临时项下,动员委员会经费预算为1800元,上年为1200元;国民兵团官兵粮款预算为350400元,上年无;国民兵团、警察、防空人员服装费预算为62900元,上年无以此合计,民国三十年涉及军费预算为65008元,民国三十一年涉及军费预算为529662元。

c、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7月,安康县下达本年度地方预算不敷款及临时征用款应由地方摊筹者,共计洋3500余万元。同年8月,陕西省第五行政督察公署保安警察中队成立,安康专署令安康县送交27名国民兵,并筹缴服装费37164.33元,开办费4861.50元,预交5个月经费4590.55元,5个月食粮6753.60市斤。如果参照每200市斤小麦3000元的价格计算,5个月食粮折价101304元,则此次共交款147920.38元。

d、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月,安康县政府预算当年知识青年从军各项费用300万元、壮丁费710.4万元。县政府先后向各乡镇派款1000万元,派款统称“安康县商农担任从军安家等费”。

e、据《安康县35年度岁出总预算书》记载:“岁出经常门中,国民兵组训费上年度(1945年)预算为2040656元,国民兵团团部上年度预算为263400元;岁出临时门中,国民兵组训费上年度预算为912000元,国民兵团服装费上年度预算为852000元,壮丁调查费上年度为60000元,通讯器材费上年度预算为382775元,本年无。”以此统计,仅民国34年涉及军事用途的财政预算即为4510831元。

综上所述,抗战期间安康县财政开支中涉及军事后勤等用途的费用共计为50349845.88元。

E、征用军粮费用

抗战期间,安康县的农民和商户不但要交纳田赋和税费,还要完成频繁的征用军粮任务。除了每年固定的一期军麦、五个月给养、200万包军粮案(全省数)、一年屯粮等外,还有临时增派的军粮征用任务。此外,当地驻军的军粮也由地方负责。如民国三十年(1941年)第六补充兵训练处(简称六训处)移防安康驻扎三个团,每月就需要大米1200余包。而民国二十八年、三十年、三十一年安康灾荒相当严重,物价飞涨,粮食奇缺,要完成如此巨大的军粮征购任务,人民的生活水平是不言而喻的。下面就几个年份安康县农商承担军粮征用的数额列举如下: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0月,陕西省购粮委员会(简称购粮会)派购安康县军麦4000包,计2000石。安康县政府暂按1000石分摊各乡镇迅速办理。实际分摊各乡镇2000包,每包按32元计,需法币64000元。

民国三十年(1941年),安康县驻军六训处请县政府每月代购军米500石。县政府鉴于大米短缺,规定每月代购之粮搭配包谷三成,米价暂定为每斗(1石等于10斗)10元,包谷每斗6元。若都按包谷计,本年仅代六训处购粮折价就达360000元以上。

同年6月,陕西省购粮会下达安康县一军屯粮及五个月给养任务16000包。其中五个月给养任务2930包,每包重200市斤。9月,省购粮会考虑到安康灾荒严重,决定暂不派购一年屯粮任务,但不批准安康县提出的核减五个月给养的请求。11月,因陕南需粮至急,省购粮会再次派购安康一期军麦任务1500包。上面两次共派购各种军粮4430包任务,每包按200市斤、单价32元计,实际折款141760元。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5月,省购粮会派购安康县一年军食大米9700包,小麦3752包,每包大米重135.7斤,单价31.23元,每包小麦重200斤,单价32.25元,共需法币423933元。同时还派一期军麦1990包、五个月给养1465包,共计3455包,又需法币107105元(每包均按31元计)。

同年冬,安康县奉令代湖北省购军米1.4万大包,每包按200斤、单价450元计,实际支付币款630万元。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3月,陕西省为第八战区代购军粮,委托安康县代购小麦1920大包,每大包计法币3000元,因每包只拨付1000元,仅此一项全县共赔款3840000元。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月,安康县为机场防护团筹粮118980市斤。若按200市斤为一包,每包3000元计,可折法币1784700元。

同年3月,全县先后两次代一、五战区购军粮1900包,赔款达 2500万元(法币)

上面各年度全县共派购各种军粮42852包,折法币38021498元。

F、征用军用物资和战备的费用

安康毗邻湖北抗日前线,战备工作十分重要。地方政府常年除了需要应对繁重的军粮供应任务外,同时还要为抗战前线和当地驻军提供一些必备的军用物资。下面仅就调查情况和掌握的数据列举如下: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1月,安康县奉令征购马粮12万市斤,每市斤折款0.25元,共计3万元。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0月,安康县国防工事开工在即,需款甚巨,县政府向农商先行摊派500万元。翌年5月,因前所征款不敷,再派2500227.6元。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5月,安康县成立补给分会,下设补给站,统筹征购实物和驻军主副食供应,仅木柴一项即顷预办,县政府令各乡镇征集木柴50万斤,每百斤按4元计,需币2万元。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8月,安康县奉令建筑新兵营房,向各乡摊派第一期款计洋500万元;12月,县政府下达各乡镇担购桃木枪托共6000支。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2月,安康县奉令征购马粮192000斤屯储。仍按每斤0.25元计,共折款48000元。同年3月,全县棉花配购任务4400担。

另据第一兵站分部档案记载,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该部运输工具受损需核销洋56.35元,制造运米船只的标志小旗开支洋38元,防疫购药开支14.40元。

以上一些实物我们无法折价,暂不计算。仅就能够统计的各种军用物资及战备费用合计共为12598336.35元。

G、征用人力的费用

抗战期间,安康县除了征用大量壮丁服役以外,同时还有许多民夫被征用担任后勤运输和修筑军用工事。如果人力征用是有偿的,则政府必须承担人工工资的开支;如果是无偿的,这些人力必然遭受误工的损失。现将人力征用情况列举如下:

民国三十年(1941年)3月22日,安康县政府征集民夫450名为陆军17医院运输物品。5月,县政府奉令预备乙级壮丁2000名,在巫山—平利—竹山一线运输粮弹。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2月,为了支援抗战前线,安康县奉令组编运输大队,共编民夫2890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月23日,为修筑国防工事,县政府向各乡摊派民夫5664人,同年2月,修建城防工事需赶运大量工程原料,安康县在原征民夫2954人的基础上,又增加1倍民工赶工,即达5188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4月,为扩建机场跑道,县政府征民夫2000名。

综上所述,抗战期间安康县共征用民工18192人。由于档案未计当年人均工资,也不清楚每次征用人力的具体天数,所以无法进行人力价值的换算,故本次调查未计入间接损失之中,仅作一种参考。

H、补助费。

抗战期间,因战时需要,国民党中央政府下达了公务员战时生活补助费的通知,此项费用列入各级预算。民国三十年(1941年),陕西省制定了《各区县员工团警战时食粮补给办法》。10月,安康县根据该办法决议:“本县各机关员工团警2141人,应领食粮3350份,每月需粮335石,由农商摊筹。”若仅将战时食粮补给截至到该年年底,保守计算,则10-12月安康县各机关员工团警的战时食粮补给为1005石,按每石2包、每包31元计,可折法币62310元。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0月,国民政府拟定《中央各机关领发公务员战时生活补助费办法》,提出该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月,国民政府规定了各地公务员战时生活补助费基本数及按薪俸加成成数。安康县的基本数为180元,加成成数为四成。同年10月,国民政府鉴于抗战以来物价日益高涨,公务员生活日益困难,又对《公务员战时生活补助费办法》进行修正补充,详细规定了公务员食米与代金、战时生活补助费、其它补助(公共食堂的燃料水电工资、公共宿舍的宿费、合作社的供给、医疗、生育补助等)的补助办法12月2日具体颁布了《公务员战时生活补助办法实施细则》

下面将安康县部分单位领取战时生活补助费的情况列举如下:

民国三十一年度(1942年1-12月)安康县田赋管理处公务员领支战时生活补助费共计88719.76元。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8月——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底,陕晋税务管理局安康税务分局先后两次支取公务员战时生活补助费计713550.80元。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月-11月,财政部陕西医药类专卖局汉中办事处安康业务所战时特别支出为116068.50元,战时生活补助费为27422.50元。两项合计143491元。

上述战时生活补助费等开支共计为1008071.56元,这仅为全县1941年三个月及三个部门几段时间的战时生活补助费开支,由于档案等原因,现在无法核证当年全县战时生活补助费总计,但我们可以想象这笔损失又是何等之大。

I、抚恤费

抗战期间,抗日将士阵亡或病故后,抚恤事务委员会向阵亡将士所在地政府下发请恤调查表,要求如实填报。委员会根据请恤调查表发出抚恤金,并将抚恤金拨付当地政府转交阵亡将士遗族。由于缺乏档案资料,故无法查清安康县接受抚恤的总人数和抚恤金的具体数额,现仅将所掌握的情况列举如下:

据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安康县国民政府《抗敌伤亡官民褒恤状况调查表》记载,边崇志、荆海山等六人的一次性抚恤金共计4500元。此外尚有可领至20年、15年不等的遗族年抚金、加倍恤金(仅边崇志享有),因这两项抚恤费无法核实其遗族实际领至何时才被终止,故未纳入统计。

J、医药丧葬费

关于丧葬费,档案资料记载的不多,我们仅就所掌握的材料列举如下: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1月3日,第一兵站支部运夫第9中队队副梅淦周在襄樊被日机轰炸阵亡,该部开支丧葬费40.05元。

据目击者龚志强1985年口述:“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9月3日日机轰炸安康城后,仅大什字到土西门这一地段就掩埋无名死尸100多具。当时每埋葬一具死尸付人工费2-3元,本次共发了银币300多元”。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是,这笔费用是专门付给埋葬人的,如果不是无名死尸,丧葬费肯定远远大于这个数字。

以上丧葬费为340.05元,至于受伤人员的医药费、治疗费,由于未见档案资料记载,更是无法统计其中。

K、其它费用

除了上述间接损失,安康县还有许多无法计算的损失。如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月,为收容沦陷区的教师和学生而成立的国立陕西中学(后更名为国立第四中学),由西安迁来安康,先后接纳师生千余人,后因教师人数不断增加,故将编余教师组织成立战区中小学教师陕西服务团(后更名为第六服务团)。民国三十九年(1940年)9月,国立四中迁至四川阆中,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第六服务团撤销。这其中的迁入和迁出,所需费用也是庞大的。

又如,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初,为收容沦陷区无家可归的儿童,国民党中央赈济委员会将武汉儿童教养所迁至安康,先期接纳儿童200余人,后发展到500余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5月,该所迁往汉中,与汉中儿童教养所合并。

除以上机构外,当时安康还驻扎有陆军第17医院、安石师管区司令部、陕保大队第七支队、专署保安大队等单位。这些单位人员众多,开支庞大,地方政府必然为其提供诸多便利条件,如土地、房屋、粮食、副食等,而这些开支更是无法估算的。同时,还有疏散费、迁移费等等也是无法计算的。

从上面列举的大量事实可以看出,抗战期间安康县的间接财产损失数额巨大,很多损失因缺乏必要的原始档案记录,很难汇入总计之中。现就以上各类能够反映的情况进行最保守统计,间接损失也达200793989.17元。

2、居民财产损失

抗战期间,安康县的居民财产损失是由日机轰炸直接造成的。现将损失情况列举如下:

①房屋损失

A、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5月1日,日机24架投弹180余枚,轰炸安康县付家河机场,机场附近各村民房被炸毁120余间

B、同年9月3日,日机36架投弹200余枚,轰炸安康县城。据幸存者周东福1985年口述:“共计炸毁和烧毁房屋一千多间”

C、据《陕西省防空志》记载,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4月20日,8架日机轰炸安康城郊,毁房3间。

D、据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月31日安康县政府呈报给陕西省建设厅的《安康县战时工矿电商破坏损失调查表》记载,抗战期间日机炸毁“民房2000间,损失20亿元”。

从前三项可以看出,仅日机的三次轰炸就使安康县损失民房1000余间,而抗战期间安康县遭日机轰炸达10余次,因此可以推断,安康县政府于战后所做的“战时工矿电商破坏损失调查”是比较保守和客观的。本次调查即以此为依据,认定抗战期间安康县被炸毁民房2000间,损失达20亿元。

②其它物品损失

可以想见,居民房屋被炸,必然伴随着屋内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服饰、粮食、禽畜等财产的损失。以九·三事件为例,安康县城李松林的瓷器铺被炸,铺内山架上的盆、碗、碟、瓶均被炸为粉碎;安康专署对面的老字号张协丰被炸起火,烧了一个昼夜。然而,由于缺乏档案资料的具体数据,安康县众多居民财产损失无法进行统计,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缺憾。现仅将征集到的居民其它财产损失列举如下:

据民国三十年(1941年)安康电报局《电务员工遭受空袭损失调查表》记载,民国三十年6月22日日机9架轰炸安康县城,致使电报局20名员工的衣服、生活用品等物共499件被毁,损失共计为14771.80元。

综上所述,日机轰炸安康,共炸毁房屋2000间,损毁20名居民的生活用品499件,造成居民财产损失共计2000014771.80元。

上面各项累计,抗战期间安康县直接人口伤亡1258人,间接人口伤亡3109人,共计人口伤亡4367人;社会财产损失(包括直、间接损失)3920688695.17元,居民财产损失2000014771.80元,共计5920703466.97元。

三、几个特点

大量事实证明,抗战时期,安康县虽未处于敌占前线,但各项损失仍是巨大的。总结这时期全县人口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可以突显出以下几个特点:

1、原因比较集中。1938年,为了抗战需要,国民政府同意,在安康城北付家河畔修建五里飞机场。安康是连接武汉至重庆空中航线的重要支点,其战略地位十分重要。1938年4月9日武汉失守后,重庆作为日军轰炸的重要目标,经常派飞机经安康到重庆轰炸。五里机场建成后,我国空军和盟国空军不但有了阻击日军的前进基地,同时也为陪都重庆筑起了一道天然屏障。从1940年日军两次对安康实施野蛮轰炸来看,其主要原因就是把五里机场看作他们前进道路上的严重障碍,所以在重点轰炸重庆的同时,把安康也作为一个重点,屡次进行轰炸。从这一点讲,安康县人民在抗战期间是有特殊贡献的,它以沉重的代价,保护着陪都重庆的安危,这也是有别于其它各地人口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个显著特点。

2、人口严重减少。据统计,抗战初期即1937年安康全县共有人口318344人,约56800余户。1941年全县人口降到295340人、53020户。1945年抗战胜利后,全县人口仅存234228人、约43000户。八年相比人口减少高达8万余人。分析人口减少原因,这里既有地方人民参军参战正常流动和牺牲人数的因素。据统计,抗战时期安康全县参军参战壮丁人数27646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又有日机轰炸造成无数军民死亡人数的因素。仅现存资料统计,1940年日机两次轰炸就炸死炸伤安康平民1220人。还有因抗战引发的饥荒瘟疫、躲避繁重徭役而分别造成的死亡人口和隐匿人口等因素。据统计,抗战期间,安康间接死亡人数最低在3109人以上,上面各项相加,直、间接死亡人数最少在4360人以上。由此看来,无论什么因素,其直接因素是日本侵略者无视和平、滥施暴行造成的。如果没有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如果没有日本飞机的狂轰滥炸,安康县的人口不会减少如此之众。所以,这笔血泪帐我们一定要记在日本侵略者头上。

3、损失相当惨重。抗战时期,安康虽未遭受日本正面攻击,因所处位置险要,是前方战场重要的后勤保障基地,同样惨受严重的经济损失。直接损失为日机数次轰炸,间接损失如防空、捐献物资、劳军、抗战财政开支、军粮和其它军用特物的供应、战备、人力抚恤、优待、补助、丧葬、疏散、迁移等种类繁多。据仅存的资料统计,社会财产和居民财产损失合计为59.2亿元。这组数字仅为现存档案资料能够反映和估计的数字,很多史实存在,现在无法估算的数字未计其中。如当年征用军粮费用、人工费用、各种补助费用、丧葬抚恤、疏散等费用,这些都是无法估算和统计的。如果加上这部分开支,抗战期间,造成安康的经济损失会是一组惊人的数字。

4、社会负担沉重。抗战时期,安康县的经济本来就比较薄弱,加上常年战争,赋役繁重,难民云集,造成了社会负担更加严重。如民国三十年(1941年)6月,陕西省购粮委员会一次性派购安康县屯粮1.6万大包,折合320万斤。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安康县奉令代湖北省征购大米1.4万包,折280万斤。这些数字说明安康人不但有大局观念,更有大局意识。在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至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连续多年严重遭灾的情况下,安康人民每年还要承担如此繁重的派购任务,至少可以说这种精神是伟大的。同时,抗战暴发,东北、华北、华南大片土地相继沦陷,大批沦陷区难民先后逃亡安康,最高峰一年就要接待2000人以上。这些人的云集,不但要吃、要穿、要生活,更要生存,这无形中又加重了地方社会经济的总体负担。与此同时,因战时需要,部队频繁流动,各种防卫组织应运而生,设防任务艰巨,更让社会负担苦不堪言。

光阴任苒,时光如梭。转眼间抗战胜利已60年过去。回首往事,当年日军对安康人民实施的暴行仿佛历历在目,安康人民因此而遭受的巨大损失宛如在眼前游动。今天我们重新调查这段历史,其目的就是要弄清这一时期因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给安康人民带来的沉重灾难,从而揭露其侵略者的战争罪行。让我们永远记住这段历史,永远记住日本侵略者对中华民族所犯下的滔天罪行。(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