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旬副主席批示: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关于加大“两场(厂)”建设投入力度
优化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议
石泉县政协
城乡环境卫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人民的生活环境质量较之以前大为改观。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致使城乡环卫设施、环境卫生质量差距不断拉大,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垃圾乱扔乱倒、污水横流现象仍比较突出。《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到2020年,人居环境逐步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增强,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基础设施体系趋于完善,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实现全覆盖”。同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实现城镇垃圾处理全覆盖和处置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加快县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近年来,石泉县为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保护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水源,积极响应“保护汉江母亲河”行动,全力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保护好汉江水质和秦岭生态环境,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大污水、垃圾两厂(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但是面临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1.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城镇区域性两场(厂)建设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资金缺口大,尽管通过垫资、配套资金等多种途经解决建设资金困难问题,但由于投资规模较大、县级财政有限等问题,例如石泉县仍存在2亿多的建设资金缺口,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地处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汉江水保护工作任务重,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较多,仅靠县级财力无力承担硬件建设费用,急需上级财政加大配套扶持力度。2.两场(厂)运维保障不足。“两厂(场)”下一步运营以后,预计长效运行费用每年约1300万元,而目前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80万元,保障运行资金严重不足,亟需中省加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
建议:1.明确两场(厂)运行管理体制。建议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文,明确县镇层面两场(厂)运行管理的体制机制,比如,可对两场(厂)管理人员编制、一般工作人员解决途径、人头工资保障等予以明确,便于各县区建立统一规范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2.规范两场(厂)建设标准。建议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两场(厂)建设运营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城镇两场(厂)建设运营标准规范,因地制宜指导各县区规范两场建设,确保两场建设和运行更加规范有效。
3.加大资金配套扶持力度。加大对各县区尤其是加大对贫困县区和生态保护重点县区的配套扶持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工资保障、技术力量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加大配套资金扶持力度,建立稳定可持续的长效投入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