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情民意反映第八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9-08-16 18:25

马晓旬副主席批示: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关于建立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 马 飞 

村干部是我国村级治理体系的主导力量,对于引领村级发展、实施村级民主管理、维护乡村和谐稳定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村干部更是直接的落实者。

近年来,行政村合并的越来越大,村级事务也越来越繁重,特别是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村干部已由过去“半脱产”工作模式转变为“全脱产”工作状态。但是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除了普惠性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外,村干部没有专门的养老保险金,对村干部的退职补贴标准也极低。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很多私营企业都为其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金,而相比之下,作为“准干部”群体的村干部却还没有养老保险金。为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金,以解决其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已成为稳定村干部队伍、增强村干部岗位吸引力的迫切需要。

建议,参照企业职工标准,建立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采取财政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方式,建立村干部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同其他养老金账户可实现转接,制定相应管理细则。对财政缴纳部分,建议由市县按适度比例分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