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情民意反映第三十四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9-10-22 19:01

关于加快培育职业农民的建议

民盟安康市委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基础。

目前,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上做了很多工作,安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从2012年启动以来,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三类协同、二新融合、一体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在发展产业中培育职业农民、在职业农民培育中壮大产业”的工作路径,为安康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全市已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8169人,培育专业实现了畜牧、茶叶、魔芋、核桃、渔业五大优势产业及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的全覆盖。全市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83个,注册家庭农场265个,创建现代农业园区220个。新型职业农民正在成为一种有地位、有尊严的职业,成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产业脱贫攻坚的排头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各级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支持激励较少,不足以充分调动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不足以吸引返乡人才、大学生回乡创业,不足以激发新型职业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为此建议:

一、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把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纳入各地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纳入地方公共服务范畴,强化组织领导和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积极营造职业农民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职业农民社会保障。推动将职业农民纳入职工或者居民社会保障、医疗、工伤等范围,创新机制解决职业农民就业流动、职业转换等情况下的社会保障,真正消除其后顾之忧。

三、支持职业农民创业就业。制定职业农民就业促进政策,在产业发展基础条件,金融保险、金融保障、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职业农民创新创业,鼓励职业农民组织化发展,出台放宽市场准入和金融服务、项目支持、用地用电等鼓励创业创新的政策。

四、开展农民职业认定评价。针对各类职业农民职业资格标准和要求,分别按照准入水平评价和登记注册等方式,开展职业农民认定工作,构建职业认定体系,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试点,建立职业农民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开展职业农民信息统计和监测工作。

五、支持职业农民能力提升。畅通职业农民职业能力提升渠道,强化职业培训、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终身学习,满足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元化的教育培训需求,逐步健全完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