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强广告行业监管及广告从业人员培训
宁陕县政协
目前,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不同程度存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各类广告宣传品中广告用语出现极限用语、中英文杂糅;少数医院、车站、码头等公共服务场所使用繁体字;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存在文稿中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集镇村落的公益广告,如户外墙体、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宣传条幅、标语展板中大量出现错字别字、表述不准、照搬照抄外地广告、段落格式不合要求等问题,违反国家《广告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规范的现象。
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广告设计制作人员、媒体编辑的业务水平不高;二是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相关负责人审核验收把关不严;三是广告行业监管亟待加强;四是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进滞后。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专业培训。对广告设计制作人员开展统一培训,要求普遍做到持证上岗,确保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对广告监管人员、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广告公司、运管、医疗机构等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提高他们监管监督、审核把关的能力。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广告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法监督的力度,加强对各类公益广告、公益宣传品的跟踪检查,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实际行动,促使广告制作发布主体真正敬畏法律,不敢以身试法、不敢粗心大意,还社会一片洁净的空间。
三是扎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层级开展普通话普及率、组织管理、用语规范和用字规范等督导检查,提高普通话普及率,不断规范社会用字,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