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市居民区禁止或限制
饲养宠物的建议
汉滨区政协
遛狗休闲、信鸽飞舞、鸡鸣打趣、养猫毙鼠……虽然给群众文化生活增添了一些氛围,但动物不栓绳、随地乱拉粪便,飞禽踩踏民宅椽瓦、羽毛携带病菌随处飘落等现象,常常困扰市民生活,因遛狗养鸟造成的咬伤群众、矛盾争执时有发生。利弊相比,呼吁取缔、禁止和限制饲养宠物的呼声,日益高涨。
为此,建议:
一是落实主体。为避免“多头管不好,一头管不了”的尴尬情况,参照类似《持犬证》的管理办法,对以观瞻、娱乐为目的的飞禽和家畜管理,建议归口于城管部门牵头抓总,统一管理,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和街道社区协助配合管理。
二是依法登记。成立养狗协会、养鸽协会等民间组织,加强对协会的依法管理,规范饲养行为,凡未进协会、私自饲养的动物一律取缔。
三是分类管理。户内的宠物(狗、猫等)限定活动范围,户外的宠物(鸽、鸡等)禁止在城区内饲养,同时强化处罚措施,保障人身健康安全。
四是加强宣传。文化宣传等有关部门发出文明饲养宠物倡议书,引导居民文明科学饲养宠物,还城市一个舒适良好的人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