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情民意反映第九十六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9-12-02 18:00

关于改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建议

汉阴县政协

 

自全国上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但在具体工作中,通过群众反映和走访调研发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社会面宣传缺乏应有重视。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将此项工作等同于一般性工作去理解,在部署宣传上,偏重形式不问实效。将发放传单、海报、LED播放宣传标语当成一项机械化工作,疏于政策宣传,缺少与百姓的深入交流,始终没有打通“最后一公里”。

二是宣传发动形式单一缺少创新做法。大多数部门和乡镇主要采取设置宣传栏、张贴海报、LED屏幕播放等传统传播方式,宣传内容完全来自上级统一下发的内容和模板,面对枯燥的重复性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群众的认知疲劳。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等地虽然随处可见宣传海报、宣传标语,但缺少对宣传范围受众群众的针对性、参与感和带入感,导致群众对相关宣传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三是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宣传不及时。目前,全市及各县区已经破获大量涉黑涉恶案件,其中不乏典型案例,但在对相关案例的总结报道宣传等方面,仍存在不及时、不深入、不全面等问题,没有发挥出以案带教、以案促改的重要作用。

  建议:

一要细化宣传责任,提升宣传动员针对性。对社会面宣传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由“扫黑办”总牵头,全市各县、各镇、各部门“一把手”亲自组织、亲自督导,充分发挥行业民警和社区民警在群众工作中的基石和纽带作用,从单一的静态宣传向动态宣传转变,通过组织“扫黑除恶”进社区、进课堂、进商场、进企业、进娱乐场所等,有针对性的开展不同形式、不同侧重点的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要创新宣传形式,打造工作亮点。鼓励各基层所队立足警种特点和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社会面宣传工作。如通过利用当地赶集机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扫黑除恶”主题扑克;采取创作通俗上口的“扫黑除恶”童谣、快板,制作简洁明快的宣传片、自编自演的微视频等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引导广大群众由被动接受到主动传播,形成人人争当“扫黑除恶”宣传员的良好局面。

三要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公安机关和扫黑办要对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对于特别典型的案例要进行深度挖掘、适时报道,通过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和宣传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