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情民意反映第112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9-12-10 11:04

关于方便群众执行立案、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建议

民盟安康市委

近年来,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破解执行难的问题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纵观全国、全省,因法院干警们的工作量大,执行工作辛苦,与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目前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大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难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比如:在执行案件立案工作中立案庭要求当事人填写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存在过于前置手续的问题,还存在当事人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立案庭不予立案也不能说明不予立案理由的问题,执行工作还不够到位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健全完善“一次性告知”规定,简化立案前置手续,方便群众执行立案。一是在执行立案时,窗口单位应提供“一次性告知单”,不予立案的案件应依法说明不予立案理由和依据,做到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二是在获得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方面,法院有强大的网络查控系统,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信息,并且法院具有查询、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性措施,而申请执行人在立案时,了解信息的能力十分有限,对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能够查到的信息,可以无须再由当事人提供,当事人只需提供法院无法查控的有关财产线索即可。

二、加强执行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性。一是综合运用曝光“黑名单”、信用惩戒、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严厉打击妨碍、抗拒和不协助执行行为,进一步拓展执行查控信息网络功能,规范查控程序,使“老赖”的财产无处藏匿,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二是严格落实执行时限要求,建立责任清单;三是规范“执行不能”的认定标准和结案程序,完善恢复执行程序;四是积极扩大执行工作公开、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的重要节点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五是完善财产保全制度,确保有财产的被执行人不因法院查封、冻结等程序瑕疵转化为无财产执行案件。

三、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现代化执行“铁军”。破解执行难,队伍是关键,基层执行队伍存在力量不足、能力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执行人员面临的任务重、压力大、风险高等问题。一是推进执行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适当增加执行编制,充实办案力量,缓解人案矛盾,调入学历和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执行队伍的力量;二是加强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案件质效;三是制定《案件执结进度奖惩办法》,对执行人员办案情况进行量化管理,季度、年度评选执结之星,奖优罚劣,激发执行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在执行工作中有敬业精神、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应当给予宣传和表彰。

四、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执行权力在阳光下行使,营造综合治理“执行难”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执行案件,让群众见证执行、现场参与执行,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提高执行质效,让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和理解法院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展示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二是健全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形成合力,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鼓励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向社会公众悬赏财产线索等。

为解决执行难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的公信力,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改革带来的实惠,共享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