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安康市委
目前我市的农村户籍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有些家庭把老人的户籍和子女的户籍进行拆分,子女常年不在老人身边,把赡养老人的责任推给当地村级组织,导致有些老人生活十分困难,有些老人便借机找组织要享受低保政策,要当贫困户,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给村级组织在执行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等政策带来了不便。
为此建议:
一 、公安部门出台相关户籍管理规定,要求不能将老人户籍和子女户籍进行拆分,老人有多个子女的,其户籍必须和其中一个子女在一起。
二、当地派出所对现有户籍进行一次摸底,凡存在子女把老人户籍进行拆分的,能合并的要进行合并,不能合并的必须签订赡养协议。
三、当地派出所在办理户籍手续时,必须要求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定期将户籍变化情况通报给村委会,以便村委会在执行相关政策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