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部分易地搬迁群众生活不便问题的建议
白河县政协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解决了安全住房问题,住进了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安置小区,但随着宅基地腾退工作的实施,部分搬迁群众又面临着一些生产生活不便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生产不方便。由于我市易地搬迁大多实施的是集中安置,群众搬迁至集镇或集中安置点后,远离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路途较远,非常不便。二是宅基地腾退后,家庭养殖无法实施。原来能用于生产生活两用的住房(如蚕室)拆除后,一些产业也无法发展。三是搬迁群众人均25㎡的住房仅只能满足生活需要,一些大宗物品(如棺木)和农机具无处安放。四是搬迁群众住进集镇或安置点后,周边没有菜园地,吃菜全靠买,增加了生活消费支出。由于以上这些困难和不便,导致易地扶贫搬迁后,宅基地腾退难度大,贫困群众融入新社区新生活慢,群众满意度不高。为解决这些困难和不便,建议:
一是允许宅基地腾退后有发展产业意愿的群众在承包地附近建设简易板房,作为生产用房,用于农业生产或发展产业。二是政府要修通集中连片土地附近的产业路,方便群众进行农业生产。三是政府要在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一定数量的生活用房,保障群众存放大宗物品和农机具需要。四是由村委会牵头在安置区附近租赁或流转土地,划分给搬迁户,保障户均有一分以上的菜园地。五是建议政府在安置点附近选址配套建设一定的生产用房(如圈舍、蚕室等),租赁给搬迁户从事家庭养殖。生产用房属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作为集体经济收益。六是大力发展社区工厂或扶贫车间,充分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增加群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