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小学开设校内课后服务的建议
石泉县政协
为了学生安全,小学部分年级放学要求家长接送。因小学的放学时间比较早,与正常的上下班时间不一致,有部分上班人员家中无人帮忙接送孩子,家长只能向单位请假接孩子,长期下去影响工作,还有部分人员因企业管理原因无法接送孩子,有的甚至只能放弃工作。
“学生放学到哪儿去?”这个难题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困扰着许多家长,而学校老师在学生放学后,因还要忙于备课、批改作业、培优辅差等大量工作,也没有时间和精力担负学生放学后的管理,针对上述问题,教育部于2017年2月2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广大中小学校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广大家长能有时间有精力安心投入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为此建议:
一是由城区小学负责进行摸底,建立自愿申请课后服务制度,坚持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自主确定时间、自主选择课后服务内容”的原则,进行分类登记。
二是利用课外时间开设两节课后服务活动至下午六点,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此项工作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需求。
三是由教育主管部门调剂一批人员到城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采取有偿服务,适当收取一定服务费用,学校可以自主聘用有特长的师范类毕业生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