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城市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06 08:55


为切实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协2022年协商工作计划在市政协领导的带领下,市政协民宗委成立调研组,于4月底启动城市物业管理工作专题调研。采取资料征集、意见反馈、外出考察、市内走访、座谈会议等方式,听取了有关部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居委会以及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备案物业服务企业178家,住宅小区总量1161个,总建筑面积约3504万平方米。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项目437个,从业人员约9000余人,服务面积约2600万平方米,服务对象约24万户,服务范围涵盖住宅小区、办公楼、商超、工业园区、学校医院、车站机场等各领域。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588个,单位自治(自管)小区66个,保障房小区83个。全市创建国家级示范住宅小区1个、创建省级示范住宅小区3个、创建市级平安示范住宅小区53个。全市住宅小区中成立业主组织167个,成立党组织34个。新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收缴率由2009年的30%提高到现在的75%以上。

二、工作成效

近年來,我市物业管理坚持党建引领、政企发力、共建共治,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自治能力,逐步提高。按照《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先行先试的要求,中心城区选择了6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区和1个基层社区开展试点,相继建立小区代表议事会、网格员议事会、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逐步实现小区自治组织全覆盖。部分小区陆续建立小区重点事项(选聘物业企业、小区改造、大额维修资金使用等)表决前报告等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努力搭建了一大批小区党组织、业委会、业主代表等沟通平台。小区的自制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二)五方共治,形成机制。由主管部门、社区、业主代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构建小区“五方共治”机制,将政府属地管理、行业监督指导、企业履约责任、组织自治能力、业主自治行为有机结合,构建完善的小区日常管理运行机制。

(三)部门监管,逐步规范。按照“镇(办)吹哨,部门报到”要求,由镇(办)为召集人,社区协助,组织、政法、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配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物业服务管理问题的机制初步形成。

(四)服务水平,加快提升。加强管理、监督指导,物业企业进一步加快规范化、程序化管理进程,各类公示栏已建成,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和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车位车库使用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等业主关注的管理事项。市物业综合管理平台正在抓紧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已形成常态,物业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五)党建引领,初见成效。建立以镇(办)党组织领导、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为基础的党建联建机制。在已有物业服务管理的小区,在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成立基层党组织,成立了物业行业党支部,全市建立了20个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示范点。

三、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一是政策法规不完善。由此导致如业主组织的法律地位,业主自治与居民自治的法律关系,业主组织成立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工作界定,依然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造成大量物业管理纠纷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二是部门协作还需加力。虽然建立了10多个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但执行没有形成合力,导致“一进小区门、全是物业事”,相关部门执法不进小区。如中心城区大部分小区内停车、消防、环保、违建、装修、办证等许多问题和矛盾错综复杂,仅靠住建(物业)部门“一家唱独角戏”无能为力。三是社区管理有短板。镇(办)、社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各镇(办)、社区没有将物业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一些社区甚至将防疫防控、宣传宣讲等本职工作直接转嫁给物业公司,中心城市小区矛盾基本上都集中到市级物业管理层面处理四是业委会自治能力需加强。目前中心城区237个小区仅有业委会74个,大部分小区仍未成立业委会。部分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缺乏“有能力、有名望、善协调”的组织者,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和有效维护业主利益。

(二)服务质量需要提升。一是物业企业缺乏先进服务管理理念。中心城区备案入库的56家物业企业,有10年以上从事物业服务经验人员达100人以上的企业仅有15家。多数物业企业规模较小、实力弱。仅管理一个小区或是一个项目,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理论素养和足够的管理经验,更谈不上持证上岗。日常管理就是“扫扫地、看看门、收收费”,无法实施高质量、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二是物业企业经营不规范。突出表现在部分物业公司产权不清,资金使用、财务审计透明度不高小区各项收费公示不及时违规使用维修基金等现象。例如城投西津城小区前期开发时限较长矛盾多,后因停车管理等问题与业主矛盾激化,现在虽已更换物业公司,但因物业服务标准、服务事项、服务收费公开不到位,业主依然对物业公司服务不认同。三是物业企业市场竞争力不足。城区商品房小区多数由开发商自已组建或指定物业企业进行管理,与原开发企业存在依附关系,没有普遍实行招投标制度,企业与业主的双向选择机制尚未全面形成,部分业主将开发商遗留问题的不满转嫁给物业企业,造成物业企业收费难、收费率低,缺乏对物业发展的长远打算,影响了物业管理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配套设施亟待跟进补齐。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遗留问题有待解决。一些小区在项目建设时就存在未按规定建设、违规违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及消防安全、工程质量、物业用房,甚至未进行竣工验收就交房等问题。还有一些小区擅自更改设计规划任意立项,不按标准建设小区配套设施,车库(位)产权不明晰或收费过高,公摊面积划分不明确,物业销售的承诺内容与实际交房或后期建设时不符等问题。例如金州国际城小区由于前期开发建设时期遗留问题较多,物业公司进驻时未按规定做好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不细致,服务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车库(位)产权不明晰,收费过高,公摊面积划分不明确,公共收益不公开等,导致业主上访不断。二是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配套。大多是敞开“不设防”住宅楼,无法实行封闭管理,整体服务功能差,内设公共设施设备逐步老化、损坏,维修、改造资金没有保障。例如江北办临江社区清源小区,由于基础设施配套跟不上,业主意见大,对物业服务感受差,造成物业费收缴困难,收缴率不足30%。小区多层物业管理费仅为每平方0.35元,高层物业费仅为每平方0.5元,业主都不愿意缴纳,物业从业人员基本工资无法保障,小区基本的物业服务都很难维系,就更说不上创新服务理念了。三是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新建小区综合使用功能配套不到位,集中反映在城市周边的一些移民搬迁小区和安置社区领域,除了房屋主体建设,周边的辅助配套设施几近于无。如建民社区为移民搬迁社区,小区的基础设施仅限楼房主体修建和少部分绿化,其它公共活动区域、停车区域等基础设施都未配套建好。

四、意见和建议

物业服务管理是一项牵动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也是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为此,调研组建议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为统领,加快打造“红色物业+模式”为路径,积极创新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新模式。以小区居民党支部、物业党支部、业委会支部、派出所网格员、志愿者服务队为基础建立红色物业小组,同步组建网格管理划分。特别是在一些老旧小区和搬迁小区更要注重社区党支部、物业公司党支部、业委会支部的带头作用,把“红色触角”延伸到各家各户,做好住户的“红管家”。不断增强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高居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抓好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是有序推进新老小区改造。新建小区要对电动车充电桩、地上地下停车位划分、小区亮化美化工程、老人小孩活动区设置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到位。老旧小区在完善小区硬件设施配套的基础上,完善物业服务管理流程、服务规范和标准,逐步实现“路平、灯亮、草绿、水畅、卫生、安全”目标。二是加强制度供给。要建立企业信用、年审、评比制度,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水平,相关部门加快出台《安康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康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使物业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三是推进智慧物业。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智慧物业建设指导标准,推广智慧住宅小区应用系统,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开展智能家居、公共设施管理、智能停车管理、水电气费自动抄表等智能化物业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讯运营和社会资本对已建小区进行智慧物业改造,实现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可以借鉴昆明市巨丰物业建立了“和睿友邻生活”社区、微信管家群等线上平台,收到诉求第一时间入户解决、平台下单第一时间送货上门,让智慧化的生活走进小区。

(三)坚持商住一体,推动联盟物业。一是重点培育物业企业。重点培育和扶持社会信誉好,服务质量高,业主满意度高的物业企业,鼓励其做大做强,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拓展到商场、办公写字楼、宾馆酒店、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及高速路服务区等。二是商住一体统一管理。对内设商场、大卖场、大超市的中大型小区,实行统一物业管理,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些商场、大卖场、大超市管理好自身物业服务的同时,真正切实惠及居民。三是打造社区物业联盟。社区要积极打造辖区内物业联盟,发挥物业公司、老旧小区所属产权单位各自优势,集中力量、齐心协力开展工作,增加社区与物业、居民的互动与互助,逐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社区服务新格局。

(四)坚持以大带小,跟进托管物业。一是坚持以大带小,促进物业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中心城市的老旧小区,大部分都无物业管理,存在停车难、出行难、水电费缴纳难、环境卫生保护难、人口流动管控难、消防安全隐患等等一系列问题。住建局、各社区、物管会要积极助推大型、新型小区物业公司带动小型、老旧、搬迁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坚持以大带小,促进安康市物业管理工作全面有效的开展。二是实行物业托管,保证小型居民楼有人管。针对只有30、40户的小型居民楼,实行物业管理托管,通过业委会与社区协商,推荐物业公司进行托管,或者由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自筹资金,公共区域停车收费和广告招租获得的利润,自行聘请1-2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三是发挥物管会作用,实现多方共同监管。对于没有条件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以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协商进行小区物业托管,通过业主自治管理,相关部门长期监管的方式保障小区有人管。

(五)坚持“三支”融合,实现共治物业。一是进一步理顺社区、物业公司、业委会“三支”的关系。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不可替代,需要互相配合,明确物业公司不能承担本应由社区负担的工作,社区也要根据自身职能协调物业公司搞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三方紧密联系、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区管理能力和物业公司服务效能。二是进一步发挥好业委会的积极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保障业委会正常运作并发挥积极的作用。严格执行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和业委会的沟通制度,着力改善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对立情绪,物业管理企业要摆正位置,尊重业委会的意见,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业委会也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要求做好宣传、解释、协调工作,团结和引导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和各项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区与小区网格联管。把社区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志愿服务下沉到居民小区网格,建立社区网格员、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协调机制。可以借鉴“小区活动服务驿站”做法,引入社区医疗服务站、法律援助等多种便民服务,携手社区以春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满足传统物业服务需求的同时,将社区服务融入物业服务,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居住生活氛围,改善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让物业公司和业主从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变成朋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