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宁陕县政协反映:2017年8月10日,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口发生大巴车撞向隧道口崖壁事故,造成36人死亡;2025年4月30日,京昆高速大崖山隧道口再次发生大巴车撞向隧道口崖壁事故,侥幸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全国类似事故频发,公路隧道洞口内外路面宽度的突变是造成上述事故的主要原因,易诱发车辆冲撞洞口墙壁造成重大事故。
目前执行的2014年版《公路技术标准》第8章第4条第3款规定公路隧道洞口要“保持横断面过渡的顺适。”第三章3.6建筑限界第5款规定:“路基、桥梁、隧道相互衔接处,其建筑界面应按过渡段处理。”以上规定表述不够严谨,各地在实际施工和执行过程中,分别采用划线、设置防撞桶、防护栏等不同的过渡措施,导致防范效果参差不齐,事故仍然频发。
为此,建议:
一是修订《公路技术标准》。组织修订2014年版《公路技术标准》,将第8章第4条第3款“保持横断面过渡的顺适”修订为“必须建设防护栏,保持横断面过渡的顺适”。将第三章3.6建筑限界第5款规定:“路基、桥梁、隧道相互衔接处,其建筑界面应按过渡段处理”修订为“路基、桥梁、隧道相互衔接处,其建筑界面必须严格按过渡段处理”。把用防护栏过渡作为强制措施写入《公路技术标准》,整改目前部分地区所采用的,效果欠佳的划线、设置防撞桶等防护措施。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尽快对全国公路隧道洞口横断面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尤其是对高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进行重点排查。对所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研发推广新型防护设施。建立专项科研基金,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攻关,研发推广新型防护设施,如带滚动轮钢体收紧防护栏杆、报废轮胎防撞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