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铸魂悟思想 · 笃行实干建新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二)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27 15:24

以制度化建设和平台化发展全面提高协商民主质量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市政协研究室主任

孙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作出战略部署,着重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这一重大部署深刻阐释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时代内涵,为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结合近期课题研究,对不断拓展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提高协商民主质量,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化理论认知,把握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时代内涵。四中全会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置于首位,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制度化建设是规范化、程序化发展的基础,其核心在于通过稳定的制度安排,将民主理念转化为可持续的治理实践。从政治学视角看,制度化程度是衡量政治体系成熟度的重要标尺。对于人民政协而言,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本质上是要构建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这套体系应当具备三个特征:一是结构的稳定性,能够为社会各界的政治参与提供可预期的制度通道;二是程序的规范性,确保协商过程有序进行;三是效能的持续性,使协商成果能够有效转化为治理实效。这一制度建构具有三重理论意义:其一,它为多元利益表达提供了体制化渠道,有助于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民主目标;其二,它通过程序正义保障了协商过程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其三,它将协商民主嵌入国家治理体系,使民主实践与治理效能有机统一。

        二、拓展协商平台,不断夯实制度化的实践基础。平台是制度运行的物质载体,也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中介。拓展协商方式和平台,其深意在于通过平台化建设,为制度化协商提供坚实的实践支撑。现代治理理论表明,平台化建设能够实现三大功能:一是整合功能,通过组织化方式汇聚分散的治理资源;二是协商功能,为多元主体提供制度化互动空间;三是赋能功能,通过规则嵌入提升参与主体的治理能力。在这一理论框架下,我市构建的“立体化”“安协商”体系具有重要实践价值。这一体系通过纵向延伸打通制度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横向联动实现治理资源的优化配置。例如,委员工作室与政协联络组“组室合一”的模式,体现了组织机构与履职阵地的制度性融合;“专委会+”协商矩阵的构建,则展现了跨界别、跨领域协商的制度化探索。这些实践虽然形式各异,但共同指向一个目标:通过平台化建设,为制度化协商提供稳定、可持续的实践场域。数字平台的建设更凸显了制度与技术的深度融合。“安协商·数字政协”平台的推进,不仅是对传统协商方式的技术补充,更是对协商民主制度的现代化重塑。它通过流程再造和机制创新,实现了协商资源的系统整合和协商过程的全链条管理,为提升制度化协商的效能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坚持系统思维,推进制度与平台协同发展。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需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制度建构与平台建设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在制度层面,要着力构建完整的制度链条。这包括:健全协商议题产生机制,确保协商内容与党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完善协商程序规范,保证协商过程有序有效;强化成果转化机制,实现协商效能的最大化。这三个环节相互衔接、层层递进,共同构成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完整闭环。在平台层面,要注重平台的体系化发展。既要保持各平台的特色优势,又要加强平台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平台体系。当前,需要特别重视数字平台与传统平台的融合发展,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打造全天候、不间断的协商民主实践空间。

        理论指引实践,作为政协工作者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持续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和平台化发展,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平台功能,提升协商效能,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政协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