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辅人员职称评定体系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16 11:49

       镇坪县政协反映: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有效破除了“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的评价倾向,推动教师评价回归育人本位。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支撑力量,教辅人员(含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电教人员、心理健康辅导员、教务人员等)的专业化建设对教育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

        但调研发现,现行职称评定体系未能充分体现教辅岗位特点,制约了这支队伍的职业发展与作用发挥。一是现行职称评审政策要求教师资格证学段与任职学校学段严格对应。部分在高中、初中工作的教辅人员持有小学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仅因学段不符即丧失申报资格。而此类人员主要从事专业支持服务,其工作内容与学科教学关联度低,资格证学段限制与其岗位职责不相匹配,客观上造成评价门槛设置不合理。二是评价标准未能体现岗位特性。多数地区沿用专任教师评价标准考核教辅人员,面临很多矛盾,如:课时量、学生成绩等教学量化指标无法适用于教辅人员;论文、课题等科研要求与教辅工作关联度不高;缺乏针对教辅工作职责的评价标准,难以客观反映其专业贡献。三是评审通道建设存在制度空白。国家层面尚未建立独立的教辅人员职称序列,现行制度未明确区分“教师系列”与“教育服务系列”,导致教辅人员不得不纳入教师评价框架,职业发展通道不畅。

        为此,建议:

        一、构建分类评价体系,突出专业能力导向。一是设立独立职称序列,在教育系列下增设“教育管理”“图书资料”“心理辅导”等专业类别,制定《中小学教辅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二是重构评价指标体系,将“教学工作量”调整为“服务工作量”,设置与教辅工作相适应的量化指标,降低论文权重,增加能力和实绩评价比重。三是建立分类评审机制,组建由行业专家、一线教辅骨干、教育管理者构成的专门评委会,实行“双盲”评审,重点考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强化政策协同保障,完善长效推进机制。一是开展试点示范,选择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先行实施分类评价,重点验证资格条件适配性与评价标准科学性。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优化评价指标,确保与教育技术发展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