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质化运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22 09:37


        安康市石泉县政协反映:本轮县乡机构改革中,在基层乡镇统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旨在整合基层执法力量,解决“看得见管不着”治理难题。然而,改革实施以来,除少数乡镇外,大部分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队普遍处于“空壳化”运行状态,未能实现改革预期目标,其作为基层治理关键一环的作用远未发挥。

        一、存在问题

        (一)队伍力量薄弱,主责主业难以保障。按照本轮县乡机构改革关于乡镇综合执法队编制设置,一般在8人左右,多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面临实际在岗人员严重不足的困境,部分乡镇仅有2-3名执法人员。需承担涵盖土地、环保、城建、民生等二十余项执法职责,同时还需完成驻村及其他中心工作任务。人员短缺与事务繁杂导致用于执法主责主业的时间精力被严重挤占,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法实体,执法效率低下。

        (二)专业能力不足,执法规范面临挑战。执法队员多由乡镇原有工作人员转任或兼任,普遍缺乏法律专业背景和系统执法培训。在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部分人员甚至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存在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参与执法现象。“不敢执法、不会执法”问题突出,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与合法性面临风险。

        (三)协同机制不畅,县乡联动效能不显。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之间尚未建立稳定高效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业务指导与监督协调机制。“一对多”的业务对接模式使得基层执法队在遇到疑难问题时缺乏有效、及时的指导渠道。县乡两级执法力量联动不足,制约了整体执法效能的提升。

        (四)基础保障缺位,执法条件严重滞后。一是办公用房紧张,难以满足独立办公需求;二是执法装备严重匮乏,缺乏统一制式服装、必要的执法记录仪、专用执法车辆等。新《行政处罚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因设备缺失难以全面落实,影响了执法过程的规范性与证据固定的有效性。

        为此,建议:

        一、多措并举充实力量,确保履职聚焦主业。一是优化人员结构。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设置法律类、行政管理类等相关专业要求,定向补充执法队伍。二是保障主责主业。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合理分配任务,建立执法任务清单和职责边界,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的驻村及其他中心工作安排,确保执法人员时间和精力聚焦于执法核心业务。

        二、系统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执法专业水平。一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执法单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系统性、分层次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案卷制作等培训,并组织实战演练。二是严格资格管理。限期组织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考试,确保全员持证上岗。三是加强业务指导与支持。建立县级执法业务骨干对口联系乡镇制度,提供“点对点”指导。编制印发常见执法事项操作指南和典型案例,为基层提供清晰参照。

        三、健全完善协同机制,打通县乡执法脉络。一是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建设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案件移送、信息查询、业务协同的线上运行,提高效率。二是明确职责衔接流程。出台明确规定,细化县乡在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专业技术支持等方面的职责分工与协作程序。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执法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加强工作协同。

        四、切实加大保障投入,夯实执法运行基础。一是保障办公用房。将乡镇执法队办公用房纳入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予以优先保障,确保具备独立办公、案件讨论、档案存放等功能区域。二是配齐执法装备。由县财政统筹,为各乡镇执法队统一配备执法制式服装、执法记录仪、通讯设备,确保执法活动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