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征集提案
注意事项

为加强和改进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期间提案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周知如下:
一、关于提交提案资格。具有资格的提案者,是市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委员小组或者联组。非市政协委员和非市政协参加单位, 没有权利提出提案。
二、关于联名提案。联名提案时,第一提案者排在前,联名提案者应当了解该提案的内容,避免随意联名。
三、关于集体提案。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界别等提交的集体提案,采用网上和纸质同步提交方式,纸质提案须由该组织负责人署名或加盖公章。
四、关于规范提案撰写。提案内容要求一事一案,简明扼要,文字规范,一件提案字数不超过1500字。
五、关于提案审查。提案者提交的提案,经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并作出书面答复;不予立案的送有关单位参阅;对内容相同且符合立案标准的作并案处理。

请阅读内容(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