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作者:市政协研究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6-06-20 15:02

 

 他不该“住”在这里 

  市政协委员  赵兴平

 

“他不应该住在这里!怪可怜的,住这么长时间,也没人管”。过往行人都这么说。

    大桥路28号房檐坎上,“住”着一个“老乞丐”,过往行人看他可怜,只能无奈地往他放在地上的破碗里丢些钱,或给他些食物,供他活命,其它也帮不了他什么忙。我听大桥路的几位老人反映,就去了解“老乞丐”的一些情况。 
 
    据“老乞丐”自己说,他叫刘汉业,现年67岁,家住吉河镇同心村一组,终身未娶妻,无子女,双目几近失明。长期靠政府救济生活,去年由于与村上发生矛盾,想不通就逐级上访,当走到大桥路28号门前时迷失了方向,就顺势躺在了28号的房檐坎上,当时已到冬月,天气异常寒冷,过路的行人看他可怜,就给他送来棉被、棉衣、食物和纯净水等,帮助他度日。就这样,他成了不是乞丐的乞丐,从去年冬月初四开始,一直“住”到了现在,已3个多月。最大的麻烦是大小便,由于两眼模糊,行动不便,白天不敢喝水,等到夜晚来临,才敢偷偷就地小解,要大便时,经好心人的引导,到公路对面公厕或私人厕所去排泄。为了遮掩身上散发的臭味,他在身上撒上风油精。现在天气日平均气温在12度,行人已隐隐地能闻到地面散发出来的尿臊味。 
      随着天气的变暖,气温的升高,这位老人健康将会受到威胁,路边尿臊臭气越来越大,环境卫生将受到污染,大桥路的形象也会随之受到影响。目前,老人又面临被28号门面房房主驱逐的困境。 
 
      建议民政部门派人核准老人的相关情况,配合当地政府妥善安置好老人的食宿问题,最好能安排在“敬老院”,让老人消除后顾之忧,尽快结束“乞丐”生活。

    高怀德副主席批示:解决此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是有的,以社情民意反映,请有关部门及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