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医院诊断检查结果互认机制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 吴桂云
看病难、看病贵,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同一种病各医院对患者的重复检查。医院与医院之间,同一患者的检查结果相互不买帐,给患者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现在的情况是:患者在县(区)医院做的各项检查的报告单,在该县(区)其它医院得不到认可;在市级医院的检查结果报告单,市级几家医院也相互不认可;而县(区)医院的检查结果报告单同样得不到市几家医院的认可。重复检查多集中在CT、彩超、X光片和各种化验。这几项的检查,一次就需几十至几百元,而各家医院临床检查基本采用的是同样方法,所测得数据或图像解释基本上是一样的。建议:
1、组织专家对医院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进行资格认证,制定互认医院的互认标准。达到标准的,可纳入互认医院。
2、建立市、县(区)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机制,互认医院的检验结果应当相互认可。
3、检查结果互认,可率先在市级四家医院试行,取得成功经验后,再扩大到县(区)具备认可条件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