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明,市人大副主任吴应德,市政协副主席陈安生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马涛主持。
据悉,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全市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集思广益,尽智尽力,积极谏言献策,提交建议和提案485件,由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和提案454件,占建议和提案总数的94%。其中对新农村建设、工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等给予了高度关注,这类建议、提案占到总数的三分之一。
邹明在会上指出,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施我市突破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一定要以思想解放大讨论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狠抓落实,创造性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充分发挥建议、提案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邹明强调,办理工作要做到“四个坚持”。首先要坚持依法办理,要明确政府部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义务,是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的份内工作,按时限要求,今年的办理工作必须于9月底办结,并答复代表、委员;其次要坚持按照市人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办法》、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市政协《政协提案办理规定》三个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办理工作;第三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问题的办理原则。各承办单位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办理落实上下功夫。对能办到的事,绝不拖拉,立即办理,让代表、委员满意;对因条件所限,一时办不到的事,要创造条件,尽力争取,同时给代表、委员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确因条件所限,确实办不到的事,要从条件、政策上充分说明,摆明态度,请求谅解,并以积极的姿态,尽量吸收建议、提案的积极成份,将其纳入今后的工作之中。坚决杜绝久拖不办,推委扯皮,言不达意,敷衍搪塞现象;第四是坚持全程督查督办。
吴应德、陈安生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分别发表了意见。
附市政协副主席陈安生讲话:
市政协副主席陈安生同志在市政府系统办理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5月8日)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协向多年来重视和支持政协提案工作的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向市直各承办单位,向为办理政协提案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能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支持政协提案工作!
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参加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在中共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提出提案328件,经审查确定立案325件。这些提案大多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提出的,凝聚了政协委员的智慧和辛勤,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体现了委员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认真履行职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刚才,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邹明同志就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下面,我就做好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在办理工作中参考。
一、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理提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政协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它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是一批宝贵的智力资源。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政府工作透明度的增强,广大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和落实情况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近年来,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地办好政协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但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有委员反映:有的承办单位只是文对文答复委员;有的承办单位与委员见面时,对办理提案“准备做什么,怎么做”表态非常好,但后来只是答复并没有落实;有的承办单位更是用官话、套话答复委员等。这就导致我们有些委员虽然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填“满意”,但并不是对办理结果的真正满意,而是完全碍于人熟,拉不下情面。严重挫折了委员的积极性。这就要求我们承办单位要积极认真地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安康的高度,充分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看作必不可少的监督,把办理提案的过程作为发扬民主、广纳良策、促进本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和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从而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理提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工作上有部署、目标上有安排、措施上有保障、质量上有要求、目标上有考核”,使提案中的意见建议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了解信息的重要渠道,制定政策的可靠依据,推动工作的有力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每年都召开提案交办会,专门部署办理工作,而且主要领导还带头批示市政协选送的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好政协提案作为推动和改进本部门工作的一种动力,办公会议或党委(组)会议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同志对办理工作亲自部署或作出批示,有的还积极参与重点提案的办理,有力地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政协提案办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年都有办理任务。所以,我们还要继续强调加强领导,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其中一些重点提案和提案办理任务大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及时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重视提案办理规章制度建设,坚持做到“三定”(定分管领导、定承办机构、定具体办理人员)和“三亲自”(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亲自审核答复函)制度,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专人具体办的工作机制,使办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督促检查、总结通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化。
三、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办理工作实效
提案办理是提案工作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提案工作的成效,各承办单位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一步坚持和发扬。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希望各承办单位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认真分析研究,规范答复。提案的内容十分广泛,其中蕴含着丰富的信息资源,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有特殊性的问题,每个承办单位对所办理的提案,要认真分析,通盘考虑,把握所提意见建议的实质,了解提案者的初衷,明确提案的目的、要求,有的放矢地研究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回复的准确性。分管领导对办理复函要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答复。根据提案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实事求是地进行回复,避免答非所问,文不对题,敷衍了事的现象。答复用语要恳切,切忌生硬。要按照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在6个月内办理完结,并以本单位正式文件答复提案人,同时抄送市政协提案办公室。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尽可能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或需要列入规划逐步研究解决的提案,可以纳入各部门的研究课题,通过专题调研,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确保提案所提问题得到最大限度解决;对确有困难暂时难以解决的提案,函复时要给政协委员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第二,要加强沟通,取得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承办单位要坚持 “开门办案”,与提案人进行各种形式的协商与沟通,对城区内的委员,要积极约见委员本人;对城区外的委员,要尽量通过电话联系,尽可能听取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力争使征求意见率达100%,使提案人积极参与提案办理工作,更多地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委员满意率,实现由 “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的转变。
第三,要继续做好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重点提案送请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批示督办,加大督办力度,着力督办好一批高质量的提案。各承办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抓好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同时,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集体提案,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提案,也要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重点,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把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要善于总结经验。各承办单位要在办理结束后,认真总结,对其中一些好的方法,及时推广,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我们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政协提案办理好、落实好,发挥好提案应有作用,为促进安康突破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发展人民政协事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