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提案全部交付承办单位

作者:米筠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2-03-28 14:50
       政协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整体紧扣“循环发展、富民强市”主题,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重大问题,共提出339件提案(其中,会议期间提案330件、平时提案9件),内容涉及到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许多重点、难点问题,也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体现了提案者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反映了提案者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
       近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后立案的318件提案,交付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以及中省驻安单位四个系统共61个部门和单位进行办理。

 
       今年,市政协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将继续实行以点带面、分层运作的提案办理模式,进一步推动落实市级领导领衔包抓重点提案、各专门委员会协同督办重点提案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提案“面对面”协商办理活动。在此基础上,还将积极组织开展市政协主席会议、部分市政协常委和提案委员会委员带案视察和包案督办工作。同时,按照安办发[2011]18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政协提案公开办理工作,会同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将提案内容和办理单位书面答复意见和办理落实情况在市政府网站、市政协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开,接受广大委员、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徐铁军副主席出席了3月28日召开的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并就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对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提出的意见建议,健全反馈落实机制,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提案中好的意见和建议,扎实有效地办好每一件提案;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增强协商意识,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实行“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主动协商,力戒“文来文往”,不做表面文章,对一些重点提案,特别是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最大限度地与提案者进行各种形式的沟通,通过“提”、“办”、“督”三方共同努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齐抓共办,增强实效意识。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强化办理责任,按照“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每一件提案力求做到认真对待、认真办理、认真落实,努力把来自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所提的意见建议有效转化和利用,让提案者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