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关系抓监管强化措施保安全

——石泉政协关于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作者:石泉县政协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2-04-20 14:25

       食品安全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切实促进和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食品安全,一季度县政协根据政协委员提案,在明察暗访、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监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带案”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状况
 通过走访调查、民意问卷、集中视察、查阅资料、拍摄暗访片、听取汇报、座谈评议等方式了解到,近年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职能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近年来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我县食品安全总体形势良好。具体情况是:
       (一)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力量强,责任夯的实。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分管副县长为副主任,21个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落实了工作机构、人员及经费,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县食安委与各镇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各监管职能部门分别与所监管的食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夯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定了《石泉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石泉县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使食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二)情况清、底子明,监管工作有的放矢。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做了扎实的基础工作,摸清了底子,实行了建档立卡。通过摸底,全县共有规模养殖企业1450户、重点种植企业4个;获证加工企业6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50余家;流通食品经营户1124户;餐饮服务单位662家,屠宰场2处。同时,全县所有餐饮服务企业都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其中A级店4家、B级店60家、其余为C级店。县工商局建立“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店”235户,申报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23户。
       (三)重点突出,扭住关键,强化监管。近年来, 各职能部门主动利用3·15、安全月、质量月、法制宣传月、科技下乡等方式,注重常态抽查检查,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一是县药监局坚持从严把好餐饮服务审核关,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市场准入,提高日常监管水平;二是县质监局重点把握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三个主要环节,确保不合格产品绝不出厂;三是县工商局坚持把好准入登记、监测抽查、案件查办三个环节以及全面推行“四卡三监督”巡查监督模式,保证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常态操作;四是县农业局严把畜牧产业、植物产品投入品,健全生产档案,加强市场管理,确保食品源头管理;五是县教体局重视落实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积极改善学校食堂条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保证了学校食品安全。从而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全方位、常态化、制度化的良好格局。
       (四)以“六小”整治为抓手,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按照县食安委统一部署,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县药监局先后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活动”,成效明显;县质监局在食品加工企业采取加大抽检力度,实行强制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县工商局先后开展了食品添加剂、问题馒头、问题食醋、乳制品、农药食品市场、食用盐、辣椒制品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86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7260户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33起,流通环节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县农业局针对“瘦肉精”问题,及时制定方案,购回速测检测卡,排查投入品市场和生产环节,确保我县规模养殖企业没有发现瘦肉精使用和其他非法添加剂,保证了食品源头质量安全。
       二、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保持着目前良好的食品安全记录。但也应看到和特别注意的是,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中依然存在食品企业分散且量大、面广,一些经营户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监管工作不够到位,监管力量不足等亟待加强和解决的问题。
       (一)部分食品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监管难度大。调查发现,我县规模养殖企业1450户,千头以上100户,在全县整个畜牧养殖中,有规模的所占比例很小。全县蔬菜、瓜果种植企业、园区、农业合作社4个,其他均由农户分散种植,市场流通的蔬菜大部分从西乡、汉中等地外购。全县食品加工获证企业6家,小作坊50余家,小作坊占加工企业90%。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共计1124户,其中企业40户、个体工商户1084户,个体户占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的96%。全县共有餐饮服务企业662家,小餐饮服务企业达519家,占餐饮服务企业的78%。这些食品企业分布范围广、数量大、规模小、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出厂检验能力,食品质量难以保证。
       (二)一些食品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普遍存在食品企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甚至个别食品企业有滥用添加剂问题,影响食品安全。同时,部分消费者,特别是农村大多数群众对食品安全辨别能力不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够,使不合格食品有了市场。
       (三)一些环节监管职责不明。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目前食品安全监管由多部门分段管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总协调。但由于这一监管体制建立时间不长,存在各监管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有些职责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在实际监管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同时存在,发现问题后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屠宰场,既有经贸、农业管理,还有卫生、质监等多部门管理。
       (四)监管工作不到位。视察中了解到,尽管我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制度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但仍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一是部分流通企业销售过期或无生产日期食品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一些食品经营企业原辅材料进货台账、索证索票、销售记录不全、不规范。三是少数餐饮企业尚不清本行业受谁监管。四是学校食堂食品留样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视察中有两所小学留样牛奶均超保质期。五是在执法上有时存在打击不力、执法不严现象。六是对每天进入我县15吨左右的外地新鲜蔬菜检测、餐饮业泔水流向以及农村商店、农村红白喜事聚餐等方面监管仍处于空白。
       (五)监管力量仍显不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企业点多、面广、线长,构成复杂。加之县质监、工商、药监等职能部门处于体制转换期,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食品监管部门普遍感到专业技术力量、管理人员、工作经费不足,缺乏起码的检测手段。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也是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更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责任和践行“三问三解”活动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引导,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一)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共识。
       1、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要求,尽快编制我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建立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2、广电、新闻媒体主动承担起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责任,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同时,开办“石泉食品安全网”和“食品安全讲坛”,并定期召开信息通报会、新闻发布会,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扩大群众知情权。
       3、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日常教育与专项教育、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让食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大脑,使食品从业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道德诚信意识;使广大群众改变传统饮食观念,增强食品的安全意识、监督维权意识和识别有害食品的能力。
       4、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和消费者维权机制,充分发挥投诉热线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和消费者维权渠道,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维权活动。
       5、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使食品安全教育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形成全县重视食品安全、关注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理顺监管体制,夯实监管责任。
       首先,要尽快理顺县工商、质监等监管部门划归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明确细化监管部门责任,确保监管部门监管职能正常发挥。
       其次,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能,确保人员、职责、经费到位,树立其权威性。严格落实联系会议等制度,完善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职能互补,功能齐全的强大监管合力。
       第三,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监管责任考核和失责追究制度,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第四,建立联动和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情况下快速反应、应急指挥和协调保障能力。
      第五,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新模式。整合食品监管资源,进一步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到1-2个部门,减少职能交叉点,提高监管效率。
       (三)整合检测资源,实现食品检测设备共享。
       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对现有的检验检测资源摸清底子,打破部门局限性,整合组建一个设备设施齐、技术水平高且与各监管部门独立平行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独立对食品特别是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进行检测。对检验检测数据结论在全县范围内赋予通用性和唯一合法性,实行检测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管理、风险检测评估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增强群众的识别能力。
       (四)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其一,选配食品安全执法工作人员,满足食品安全执法工作需要。
       其二,加强对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特别是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和执法程序、能力水平的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服务水平一流的食品安全执法队伍。
       其三,加大投入力度,配备执法设备(车辆、服装、检验检测设备等),确保食品安全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其四,积极探索,整合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执法,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五)强化日常监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加大食品企业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及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企业等关键环节日常监管不放松,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问题多发易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城蔬菜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强化日常监管,集中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整治。
       2、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管理和治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化肥、农药的行为予以严惩,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
       3、加强对食品安全加工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的研究,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检测、评估和防控能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4、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严惩重罚,决不姑息迁就。
      5、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的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六)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1、建立食品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道德诚信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守法经营”的经营理念,将社会责任观念融入企业经营决策之中,主动承担起企业法人及其负责人是食品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溯制度。
       2、健全食品监管网络。各镇政府设食品安全办公室,并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集镇设协管员,社区、村级设信息员,投入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工作经费,发挥好“一职两员”队伍“抓手”和“耳目”作用,消除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3、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行业公约、行内规范和从业承诺等方式,引导约束行业企业加强自律,促进行业良好风气的形成。
      4、建立食品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户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对诚信守纪企业大力宣传奖励,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公开曝光,并列入“黑名单”,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以诚信为凭证的行业准入机制,使失信企业失去生存空间。
      5、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重奖,并作为单位评选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以及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极大地调动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以此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