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安康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管执法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作者:市政协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2-10-24 11:24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一个热点和焦点问题。为推进城管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9月6日,市政协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市政协领导的带领下,对中心城区城管执法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查看了安恒公路两侧出店经营治理情况、白天鹅广场城管执法管理现状、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听取了市住建局和汉滨区城管局的工作汇报,委员们进行了座谈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管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在双创工作的推动下,我市城市建设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管理方法不断创新,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逐渐提高,城市品位、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1、形成了有效的城市管理格局。一是坚持建管并重原则,使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齐头并重,协调发展。二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专业部门为指导、社区为载体,明确了各级管理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长效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30余项,使城市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初步形成了“市区联动、部门协作,依章管理、堵疏结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四是鼓励和方便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引进多元投资和竞争经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营;设立了“12319”服务热线,方便广大群众直接参与城市管理;形成了“宣传舆论有力、市民认识到位、公众监督广泛、社会共建共管”的城市管理氛围。 
    2、初步加强了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整合了城管资源,在中心城市组建了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问题。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服务承诺制、执法错案追究制等制度,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坚持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克服了“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树立了良好的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3、进一步提高了城管执法效果。一是在部分社区试点开展“城管进社区”工作,规划设置了5个便民市场示范点,按照“分类经营、限时销售、划线管理、市场准入”的要求进行管理。二是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措施,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严格管理、上限处罚的要求,严管重罚违法违章钉子户和屡教屡犯行为,强化了城管执法震慑力。三是加大了对流动经营、市容环境、违章停车、建筑运输、交通秩序、“六小”行业等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城市整体形象有了较大改观。
    二、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忽视,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城市建设由于历史原因,综合配套能力差、城市管理机制不灵活、管理难度大等因素,导致在城市执法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城市管理法制建设不到位。从全国来看,目前城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可城市中的许多事情都需要他们来管。对于城市管理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大多是采取集中整治的方法解决,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城市管理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没有适用的法律依据,现行的管理制度,不系统不完善,针对性不强,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造成城管执法较为被动。
    2、执法环境不理想。城管行使的是城市建设管理多个部门的行政处罚,工作职责常常是对流动摊贩、出店经营、违规停车、违章建筑等违规行为进行规范、整治、教育和处罚,稍有不慎很容易引起冲突。少数人往往看不到城管纠违付出的艰辛和维护城市环境付出的努力,只重结果不问原因,把个例扩大,盲目地否定城管工作,导致社会上对城管执法行为的不理解、不支持,参与度不高。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中各种难点问题日益突出,城管执法工作压力增大。如城区现有的市场规模小、总量少、管理收费相对较高,小摊小贩不愿进入市场经营,导致马路市场、占道流动经营屡禁不止;城区空间容量小、道路狭窄、马路破损、停车场少等,导致交通拥堵,车辆停放困难,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中心城区规划用地和建设资金紧张,垃圾压缩转运站、收集站、公厕等数量少、布局不合理,垃圾处理场还正在建设之中,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高、使用率低,不能满足人民需求等,导致城区内垃圾污水乱倒现象随处可见。城市建设硬件设施滞后,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
    4、城管执法保障力度不够。一是经费保障不足。汉滨区城管局年需运行经费4000万元,全凭以收代养、以罚代养保障运行,各项工作运转须视收费上解拨付情况才能组织实施;区城管公安大队承担的“两禁一规范”职责的公安专项运行经费本应由财政预算负担,但一直由区城管局暂借列支,相关设施设备无法配备到位,影响日常工作开展。二是人员保障不足。中心城区汉滨城管局下设三个城管大队和一个城管公安大队,三个城管大队编制共168人,有执法资格120人,公安大队编制15人,实有8人,只5人有执法资格。按照中心城区45万人口计算,平均每名有执法资格的城管人员要服务近4000人。城管执法点多、线长、面广,反复性、流动性较强,仅靠现有的城管执法队伍难以做到有效管理。加之城管执法人员来源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执法手段过于简单、粗暴,仍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不到位、随意性执法等现象,使被管理者难以接受产生抵触情绪,管理难度加大。三是城管体制改革不到位。原定的区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定额补贴,但实际却未落实,原区环卫局和综合执法大队职工工资仍分别由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城维费解决,形成一个单位两种财政供养方式,同一岗位两个工资标准的现象,造成职工工作带情绪,队伍不稳定。
    三、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
    城市建设管理中有三个环节密不可分,规划是引领,管理是关键,执法是保障。加强执法保障要坚持建管并重,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做到执法为民,文明执法,以管理带动服务、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城市管理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建议: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高起点、大手笔制定城市建设规划,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执法的统筹协调。二要努力提升城市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应同步跟进,一次规划,分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可持续发展。三要合理分配土地承载能力,加快江南老城区的规范、改造和提高,扩大城市规模,加快建设江北高新区,逐步疏散中心城区人口数量,缓解老城区建设和管理压力。
    2、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一是科学界定政府职能,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 “大城管”格局,进一步明确市、区、镇办、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责任、职能和权限,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管理主体和基础作用,做到费随事转,责权统一。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间工作的沟通与配合,有效整合执法资源,组建集市容市貌管理、流动摊贩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出店经营管理等于一体的综合执法队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三是健全和完善城管执法制度体系。尽快组织人员对城市管理有关法律依据进行系统研究,修改完善我市城市管理相关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城市管理的考核办法、奖惩考核机制等,通过建章立制,落实管理责任,达到长效管理。四是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主体责任,重视解决建设和管理城市的投入问题,建议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解决资金投入问题,把它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渠道,划拨经费保障运转,改变城管执法以收代养、以罚代养带来的负面形象。
    3、增强管理和经营城市理念。在城市建设管理中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对城市绿化、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专业市场管理等城市资源、功能、设施通过市场化运作,实行建管分离,管养分开,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减少政府行政运行成本,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营态势,减轻城管执法压力。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现有执法人员人本意识、综合素质的培养教育,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服务大局的意识;加强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的培训,定期考核执法工作业绩,提高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二要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执法管理队伍。三要切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选调一批素质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到一线参与执法管理。四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和政府财政专项补贴的形式,参照公安协警、辅警管理模式组建城管协勤员队伍,协助城管执法、环卫管理人员开展重点区域值守、巡查等工作,增强市容卫生专业管理力量。
    5、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环境。一是在企事业、机关学校、社区街道等广泛开展各个层次的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广大城乡居民文明素质。二是利用媒体网络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城市管理政策法规。三是分步骤、分阶段地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焦点进行宣传教育,展示城管执法工作效果和成绩,树立良好的城管形象;四是加强城管执法的社会监督,邀请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与执法活动、执法过程的监督,做到公正执法、阳光执法,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和支持城管执法,进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