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光喜副主席批示:呈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健身是值得鼓励的事情。可是在许多居民小区中间的跳健身舞的人根本不管别人的感受,音量开的非常大,约100m外都非常清晰。健身可以多种方式,也可在其他地方进行,老人需要安静休息、学生需要安静的时间学习。如何长效的办法即能让跳舞者健身又能让别人得到安静呢?
在此建议:1、各街道办事处成立一支领导小组,各社区居委会设立分组,设立执行小组,由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设置24小时可接听电话后公布,随时监控和管理广场噪音问题;2、各广场、社区、小区等广场舞,无论阵容大小,领队或负责人需到当地社区居委会备案、编号。服从社区管理。并遵守以下规则:①、广场舞活动一般以夜间和凌晨为主,时间限定在上午7时以后;晚上20:30之前;②、广场舞、五行操等不同舞种之间,不可相互攀比,加音壮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分贝应控制在60分贝之内; 3、如在时间限定之外需要进行的广场舞活动,需遵循两点:①、集中场地:不可选择在居民区进行,可选择空旷地如公园、闲置场地,或专门场地如安康体育馆等;②、分散场地:将队伍分散至小区、公园等地,以不扰民为前提,控制音量;4、未在社区居委会备案,未经过任何手续的队伍及个人,或在社区居委会备案却不服从管理的队伍及个人,一旦在公共场所噪音扰民被人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队伍可采取没收工具及罚款200元以上的处理。
关于公共场所不使用麦克风唱歌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 郜 燕
每到下午傍晚来临,市委门前广场便热闹非凡,虽然同样是公共休闲的地方,但这里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不同的是多了一项活动内容,总有一到两处人群拿着麦克风在这里放声高歌。听说这些人是自发起来的,不管唱的好与坏拿起话筒就唱,而且是能吼多高就吼多高,来往的行人无不住步观望,个个遥头真吵人,而附近住户和单位更是怨声载道!这个看起来是一项娱乐活动实则有点扰民的嫌疑。
政府提供一个公园或广场的确是可以供人民群众娱乐的公共场所,但群众的行为要有个度,比如放个音乐跳跳舞,或做些其它有益的活动,起到休闲、放松、娱乐的效果是完全可以的,但一定要以不影响他人安静休息、学习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