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对安康市第三届政协委员第290号提案的复函
田先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遏制打击医闹扰乱公共秩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医患纠纷的不断增多,以医疗事故争议为由,不按照正常程序维权,采取组织亲友在医疗机构设“灵堂”、摆花圈、拉条幅、烧纸钱、挟尸封门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频繁发生,且愈演愈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坏了广大人民群众及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就医,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医闹”问题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通知》(公传发[2009]273号)、《关于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通知》(公治明发[2010]199号)要求,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加强了医疗机构治安管理工作,及时查处发生在医院内的刑事、治安案(事)件,有效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市共处置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案(事)件127起,其中群体性“医闹”事件58起;查处发生在医院范围的各类治安案件201起,刑事案件79起,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刑事、治安案件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依法妥善处理“医闹”事件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我们将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秩序的通告》精神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医院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措施有: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市公安局将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四打击三整顿三防范”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并要求各县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当前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做好医疗机构治安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会同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采取综合措施,全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二是要全面开展清理排查医患矛盾工作。全市各级治安部门要结合“三访三评”工作,细致掌握医患矛盾纠纷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可能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的苗头和事件,要及早介入,积极协助医院开展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三是要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大闹医疗机构或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肆意扰乱医院治安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专门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院和医务人员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要普遍摸底调查,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对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医闹”事件,要组织专人疏理排队,并逐一建档,包案到人,快侦快破,依法惩处。四是强化监督指导,增强医院安全防范能力。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经常深入辖区医院,了解医院治安状况,督促医院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推动医院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的通告》,教育广大患者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医疗纠纷,依法维权。六是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协调综治、卫生行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沟通等工作制度,及时通报医院及周边治安情况,定期研商工作措施。要建立医警快速对接反应机制,加强对医院周边的治安巡逻,及时受理涉医报警求助,确保一旦发生涉医案(事)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依法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积极协调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解决医患纠纷,从根本上解决扰乱医疗秩序问题的发生。最后,感谢您对全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二0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302号
提 案 的 复 函
李剑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文艺大繁荣文联亟需解决的问题》已收悉,现就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文联紧紧围绕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促进文联各协会活动开展,市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了相应的文联专项经费。并针对文联活动开展存在的困难,按照领导批示及市文联有关报告,解决了市文联相关活动经费,为文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了经费保障。市财政将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的投入,充分发挥文联团结带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由于我市财力紧张,暂不能对群众性协会组织活动开展给予足够的财力支持,待财政状况好转后逐步加大支持力度,敬请理解。
关于调整文联编制的问题,建议您向市编委会(市编办)提出相关意见,请市编办予以回复。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安康市公安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4号
提 案 的 复 函
马庆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就您所提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自安康城区和国、省道路安装道路技术监控设施以来,无牌、套牌、遮挡号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违法行驶现象十分突出,少数驾驶员为逃避交通违法技术监控的处罚,故意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使用套牌、假牌、遮挡和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机动车辆管理和道路通行秩序。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查处故意遮挡牌照的建议很好,交警部门已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措施落实。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今年二至四月,公安交警部门迅速行动、认真安排部署开展了集中打击机车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将打击遮挡、变造号牌行为作为维护交通安全、解决城区行车难工作重点,实行重点整治。
一是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职责任务时间和统一行动日,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坚持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持续严厉整治、保持高压态势。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交警大队多次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统一行动,严格整治,统一查扣,集中处理,加强路面缉查管控力度,开展网上对比查询。各执勤中队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车辆、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的车辆、套用他人车辆号牌的车辆、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嫌疑车辆,严格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依法实施收缴假号牌、假证照,由各中队负责登记建档,统一上报。对抓拍的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先由当事人在执法处理大厅结算电子监控抓拍的违法信息,交纳罚款后,再按程序解除违法记录。中队收缴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或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套用号牌,上报大队统一登记保管,统一摄像后上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三是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全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设置检查卡点,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采取全方位、不定时检查等方式,针对辖区机动车重点违法行为,如:故意遮挡牌照、单牌照行驶、大货车无正式牌证上路运输,新车未及时上牌上户行驶的行为依法严查严处。据统计,全市共查处此类违法行为898起,处罚903人次。
四是严格、公正执法。对发现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实行上限处罚,严格依法处理,该扣车的扣车,该补办证照的积极补办,该拘留的坚决拘留,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五是抓好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五进、八上”活动为依托,深入公路沿线乡、镇、村,开展宣传,教育驾驶员不驾驶手续不全的车辆,乘车人不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以安全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车辆、驾驶员手续齐全合法,开合法的机动车。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交管工作,并请您对以上回复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306号提案的复函
唐天舜等委员:
您们好!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安(康)至岚(皋)城(口)高速公路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公路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提案现答复如下:
您们提议加快建设安(康)经岚(皋)至城(口)高速公路的提案非常好,与我局加快建设对外公路高速大通道的思路不谋而合。2008年下半年,我市抢抓省高速公路路网调整机遇,编制上报的安(康)经岚(皋)至城(口)高速公路等5个项目被列入我省新增的18条省级高速公路联络线之中。安(康)经岚(皋)至城(口)公路连接了陕、渝两省(市),规划建设该条公路对加强省际间经济联系,促进沿线旅游资源开发,突破“西三角经济圈”交通瓶颈制约等具有重要作用。2010年初,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国家公路网规划研究工作,经我省和重庆市积极沟通衔接,共同努力,交通运输部已初步同意将该路线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
按照公路管理权限,省厅从2009年开始,委托设计单位开展了安(康)经岚(皋)至城(口)公路前期工作。但是,自从去年国家实行从紧货币政策和全面清理政府债务平台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为破解资金难题,省、市多次将安(康)至岚(皋)县城段列入省、市高速公路招商项目,由于我市地处秦巴山区,高速公路建设成本高,交通流量小,投资成本回收期长,内部收益率低,投资商考察后,均放弃了投资意向。下一步,我们会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衔接、沟通,争取国家、省上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省厅与重庆市交委加强衔接,做好方案研究,共同推进前期工作加快完善,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2012年,我局在编制《2011-2020年交通连片扶贫规划》时,再次将包括安岚高速项目在内的六条高速公路(安平、安岚、平镇、桐旬、丹宁、石大)列入交通扶贫规划重点项目上报省上全力争取列入秦巴山区交通连片扶贫规划,并请求省厅在“十二五”开工建设安岚高速。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已同意上报交通运输部争取进入扶贫规划。
项目早日实施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再次感谢您们对交通运输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关注、关心、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307号提案的复函
朱远胜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桐旬高速公路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公路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您提议修建桐旬高速公路的提案非常好,与我局“十一五”高速公路规划不谋而合。2008年下半年,我市抢抓省高速公路路网调整机遇,编制上报的桐木至旬阳吕河高速公路等5个项目被列入我省新增的18条省级高速公路联络线之中。该项目起于包茂高速旬阳小河立交,经旬阳县赵湾、甘溪、城关镇后至吕河与十天高速公路相交。项目全长约52公里,估算投资50亿元。2010年,我市启动“十二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之初,就将包括桐旬高速项目在内的六条高速公路(安平、安岚、平镇、桐旬、丹宁、石大)列入市“十二五”交通运输规划重点项目上报省上全力争取。2011年1月13日经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安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已明确将在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桐木-旬阳-平利高速公路连接线”。
按照公路管理权限,2011年下半年,省厅委托咨询单位开展了路线方案调查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请求省厅结合沿线经济社会、交通发展需求和公路投资效益等,加快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尽快确定项目建设时间。
2012年,我局在编制《2011-2020年交通连片扶贫规划》时,再次将包括桐旬高速项目在内的六条高速公路列入交通扶贫规划重点项目上报省上全力争取列入秦巴山区交通连片扶贫规划。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已同意上报交通运输部争取进入扶贫规划。
同时,为改善旬阳交通条件,在我市大力争取下,省厅同意将S102旬阳至小河公路、G316旬阳至安康公路纳入2014年申请亚行贷款支持陕西干线路网改造备选项目,目前,省发改委已批复了S102旬阳至小河二级公路工可研,初步设计已经完成;G316旬阳至安康二级公路也完成工可研。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争取省上支持,促使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项目早日实施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关注、关心、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复函
田鑫等委员:
您们好!
您们提出的《关于修建石宁高速公路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公路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您们提议修建石宁高速公路的提案非常好,与我局“十一五”高速公路规划不谋而合。2008年下半年,我市抢抓省高速公路路网调整机遇,编制上报的石泉至大河坝高速公路等5个项目被列入我省新增的18条省级高速公路联络线之中。该项目起于十天高速石泉立交,经银龙、饶峰、两河后至大河坝与西汉高速公路相交。项目全长约50公里,估算投资50亿元。2010年,我市启动“十二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之初,就将包括石泉至大河坝高速项目在内的六条高速公路(安平、安岚、平镇、桐旬、丹宁、石大)列入市“十二五”交通运输规划重点项目上报省上全力争取。2011年1月13日经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安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已明确将在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石泉至大河坝高速公路”。
按照公路管理权限,2011年下半年,省厅委托咨询单位开展了路线方案调查工作。在配合省上路线方案调查过程中,我市就提出了石泉至大河坝高速公路建议路线起于十天高速石泉池河立交,经银桥、宁陕汤坪后至筒车湾与西汉高速公路相交的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请求省厅结合沿线经济社会、交通发展需求和公路投资效益等,加快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尽快确定项目建设时间。
2012年,我局在编制《2011-2020年交通连片扶贫规划》时,再次将包括石大高速项目在内的六条高速公路列入交通扶贫规划重点项目上报省上全力争取列入秦巴山区交通连片扶贫规划。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已同意上报交通运输部争取进入扶贫规划。
项目早日实施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关注、关心、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311号提案的复函
倪嘉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安康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东客运站建设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城东客运站建设进度也是我们交通建设工作的当务之急。“西康”、“十天”高速公路已相继开通,为适应安康中心城市运输事业新的发展要求,完善城市功能,满足人流、物流的出行和运输需求,进一步提高综合运输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安康经济发展。我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结合安康市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在2010年向市发改委正式申请城东客运站立项建设,并将城东客运站列入安康市“十二五”道路运输站场建设规划,同时申报且列入了陕西省“十二五”运输站场建设规划。
我局2010年5月向市发改委申请城东客运站立项建设,随后市发改委以安发改工业(2010)221号文件《关于安康城东客运站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同意立项。承建单位为安运集团公司,该公司按照发改委立项批复积极和市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联系开展项目选址、征地工作,并于2011年元月向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报送了征用地预审申请,2011年5月市国土资源局以【2011】44号文下达了用地预审意见,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于
为满足安康未来交通发展的需要,我局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和运管局的《安康市“十二五”交通运输站场建设规划报告》中,城东客运站按部颁一级标准设计规划。经我局多次协调,省厅、局已原则同意城东客运站按一级站标准规划并列入陕西省“十二五”运输站场建设规划中。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315号建议的复函
徐康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在安康市区主要交通要道口增设高速公路口指示牌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高速公路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高速公路决战在安康的战斗打响以来,全市上下抢抓历史机遇,全力确保建设环境,推进高速公路加快建设。建成高速公路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速路口增设除西安以外路径大中城市方向指示牌的建议很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分别与十天西、十天东、安川管理处沟通会商,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踏勘。高速公路标志标牌的设立,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设立,道路两旁标识、指示路牌均布局合理,齐全醒目。在高速路口增设除西安以外路径大中城市方向指示牌,经协调,为确保高速公路标志标牌规范醒目,与全国其他高速公路统一,在高速公路路口设立《陕西省高速公路示意图》。该图完全能够满足外出人员对路径、方向的需求。目前,《陕西省高速公路示意图》已规范、整齐、醒目设立在我市所有高速公路的路口。“安康西”收费站已更名为“安康”收费站,其沿线交通指路标志也同时修改完善。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为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二O一二年八月三日
安康市公安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18号
提 案 的 复 函
陈道胜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应加强对乡镇载人三轮车综合管理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您所提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从城市清理出去的载人三轮摩的,在各个乡镇街道、街口聚集导致交通不畅、影响交通安全的现象的确存在,交警部门进行了调查摸底,大部分三轮摩的拥有者都是老弱病残或弱势群体,如果直接取缔容易引起社会矛盾,目前宜采取加强管理予以规范。从今年四月份起我市汉滨交警大队在本辖区集中开展了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活动。重点做好对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车辆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严管工作,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是积极调查摸底,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镇、村组进行摸底排查核对,对机动车辆、机动车辆驾驶人逐一核查,全面建立三轮车档案信息数据录入台帐。准确掌握各种基础工作管理信息。
二是发挥镇政府(办事处)管理农村道路主体作用。农村道路管理责任主体是镇政府(办事处),我们将由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牵头,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落实镇政府(办事处)、村委会、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联合管理农村道路三轮车安全管理职责。
三是严格依法查处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路面管控,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形成严管势态,严格依法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车辆无牌无证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当场发现、当场查处。
四是开展三轮车、架子车整治,在安康城区实施限时限路段通行。根据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三轮车在安康城区道路限时限路段通行的通告》精神,我市汉滨交警大队结合城区三轮车从业人员的特点和分布情况,坚持宣传劝导在先,稳步推进整治。每日早8:00至晚19:00,禁止货运三轮车驶入江南中心城区。 通过广大民警和参战人员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查处力度,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意识明显增强,道路通行率显著提高。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交管工作,并请您对以上回复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