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刘云先生《一生一个乡村》,感觉书中描写的乡村风情,是那样的富有诗意,散发的泥土芳香,是那样的浓郁醇厚,寄托的山乡情怀,是那样的厚重清纯。如同在车水马龙的繁华闹市遇见一位鹤发童颜,身着土布衫、布底鞋,步履稳健的山乡老者,亲切和陌生的感觉交织,新奇和敬畏的冲动并发,亲近和疏远的意念纠结。说点写点什么的冲动,犹如汩汩而泄奔向江河的山涧溪水,一发不可收敛。
刘云先生文中一段娓娓道来的话语,启发了“把根留住”这么个文章标题。原文是:“叫我打下做人根基的,则是我老家的山乡间一处小小的村落,它古老陈旧,镇日无声无息,它人丁延续,有时兴旺,有时没落,它的土地宽广,林子深厚,有时风调雨顺,有时饿断房梁。在那里。一村的人,老人小娃,男人女人。中年汉子,小媳妇儿,半拉桩子,碎女子,差不多都是我亲戚,我看到他们春里种下庄稼,瓜菜,喂下接槽猪,秋里收获着果实,用新鲜的粮食,菜蔬堆满自家园子、仓房,在冬天,他们计划着明年的生产,家里的添置,用疙瘩红火烤红红一个农闲季节,直到又一个春天的来临。”正是这个古老山村的风土人情和年华物象,奠定了作者做人的根基。我臆断,作者文集中的篇篇美文,都得到了根基意识的濡养和激励,都是根基情怀的流露和呼唤,读罢文集,“把根留住”肯定成为读者的广泛共鸣。
相较城市繁华和工业文明,农村是荒蛮落后的,农业对产值的贡献是微不足道的,农民拥有的物质财富是微薄的,农村生活也是单调枯燥的。于是,一只只“金凤凰”带着跳出农门的幸运感飞出了山窝窝,一拨拨青壮年托着淘金的梦想挤进了大城市。滚滚红尘的嘈杂淹没了鸟语呢喃的宁静,准时准点的快节奏取代了忙闲自取的从容自得,身上的钱袋子鼓起来了,脚下黏糊的泥土远离了,房间烧饭取暖没有了烟熏火燎,精细美食、精致服饰替代了麻履淡饭。时代进步了,生活品质提升了,我们好像没有理由怀疑这些结论。然而,当用农家肥、自留种生产的粮油、原粮杂草喂养的土猪、野外放养的鸡鸭日益成为竞相追逐的奢侈食品,当清澈见底的河流、充满泥土芳香的田野、云遮雾障的山林、夹杂花草气息的洁净空气成为节假日到深山才有机会分享的稀罕之物,当农家惯常消费的糙米粗面、杂菜时蔬,度荒的鲜草新芽如鱼腥草、鹅儿肠、马齿苋,榆钱儿、香椿芽成为宴席上的美味佳肴,好像城市和乡村之间忽地转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乡村生活这个我们迈步的起点。问题是,就像参天大树尽管遮天蔽日,也必须深深地根扎于大地一样,我们无论走得多远,也要记得住出发地。如果对外面的花花世界厌倦了、或者磕磕绊绊无法远行了,或者俗务杂念压得喘不过气来了,或者萌生念旧的遐思,重温远逝的旧梦,还能记得住回家的路,不至于迷茫无措啊。
基于对根基的倾情之恋,作者对秦巴山区乡村风情的观察体验是及其深刻细微的,描写的细腻生动是难以言表的,具有强烈的感染力。有别于一只鸟儿似的俯瞰山间田野,局限于浮光掠影,浅尝辄止,缺少真切厚实,而更像是赤脚踏进熟透的泥土里,感知温度,软硬度,干湿度;裸身站在大地上,任凭雪花霰粒擦身而下,大小缓急的雨滴拍打周身,冷热强弱的季风扑面而来;独自一人到野外静听花叶绽放的声响,蝴蝶飘飞的震动,鸟儿飞过的余音,专注于蚯蚓游动的轨迹,鱼儿畅游的波纹,青蛙跳动的姿态,用一颗充满好奇和敬畏的心去对自然界细嚼慢饮;对农家子弟少儿时的嬉戏,青春期对异性的异样感觉,成年后不同的人生境遇,山里农家人对气象物候的特有敏感,对土地、禾苗的深厚爱意,对猫狗牛羊鸡鸭的那一份钟情,以及畜禽自由自在的天性情态,其描写都让人产生身临其境的强烈印象,能让人在品读回味中神游田野山间,玩味乡间风情,当一回山里人;我们不能指望更多的人体验乡村的春去秋来,去感受泥腿子的内心世界,去面对袅袅炊烟声声犬吠做文化思考,去理解“一碗泥巴一碗饭”这句农家口头禅所包含的平实如大地深奥如苍穹的意蕴,但品读刘云先生的美文,就会把“根基”扎进读者的内心。
正如作者所赞美和钦羡的,藏人种麦,顺应地力和时节,不苛求高产,与其说是种庄稼,倒不如说对大地的虔诚;村庄旁挺拔的老树,是庄户人家长久兴旺的见证和表征;从关中黄土中长出的麦子,每一丝根须上,每一颗麦粒上,甚至每一枚叶片上,麦芒上,那在阳光下闪烁的,都是秦汉的一道马蹄声,大唐的一缕歌谣;农家日常生活中,小酒小肉吃,日出日落的做,光阴如水一般从身边溜走,又何尝不是农耕文明的深厚沉淀呢?年岁无论丰歉,气候不论旱涝,土地不论肥瘠,庄稼还是按季照常耕种,执着而顽强的民族精神不就是从这里百川归大海的吗?作者就是这样形象地进行根基的文化思考,演绎根基的丰富和深远。
文集中,对根基出现某种程度的萎缩松动,流露出表面淡淡的而本质却是浓浓的忧思。那些高大的,矮小的,乔木的,灌木的,木本的,草本的,落叶的,常绿的,与日月天光遥相守望,与山川河流长相厮守,与飞禽走兽相伴为伍,依靠它们,深沟浅溪巨川大河常年汩汩流淌,空气中有了丰富的氧气和负离子,人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以及粉尘得以吸附化解,这都是我们生存的根基啊,但我们随意砍伐过,放火焚烧过,又不时挤压它们生存的空间,现实是许多自然天成的物象成为了可待追忆的梦幻。那冬日斑驳、夏日蓊郁、秋日火红的林相尚在吗?那令人讨厌的乌鸦,洋溢喜庆的喜鹊、惯守崖头的鹞子,黑夜出没的猫头鹰,翱翔天空的老鹰,以及出没房前屋后的的鸡婆,还能如影随形般的遇见吗?那鱼儿畅游的清清溪泉还在流淌吗?雪风儿轻轻吹来还能闻到庄稼的芳香吗。还有,为求高产量,给土地太多的压力和不敬重,在铁器和化肥农药的作践下,黑油油的神性土地,一年年枯萎,一如乡下灵性的少女,在烟尘四起的寻常生活中老去。掩卷遐思,内心留住根基的呼唤会更为强烈。
刘云先生不讳言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和农家生活的喜好,“让生活就如自家喜欢的农家小炒,不论功利,喜欢就成,真实得如一人独处,多么的好呀,时常地过过小生活,做做小炒菜,把自己放到地上来,了无天大的想法,喝口汤就满足了,闲暇时写点下文章,点点滴滴都是自己的喜好。”还有饭后锅巴米汤,冬季羊儿汤,餐桌的砧板肉,泥封的陈米酒,不种自收的野韭菜,麻绳粗布制成的布底鞋,一排排柏树枝呀熏制的腊肉,等等,这般的生活内容和情调,可能会有人认为太土气了,太小富即安了,太没有雄心壮志了。但是,只要留心回味人生岁月,慢慢咀嚼时下的日子,我们或寒窗苦读、或顶风冒雨、或流血流汗,拿青春赌来的明天,会有如此闲适惬意吗?我们全力追求的居住城镇化、社会现代化,真的到了那一天,会生活得如此自得其乐吗?至少在眼下,这样的生活对许多人而言,已经是可望而不及的奢望和奢侈了。令人惋惜和忧虑的是,这样的生活不得不与我们渐行渐远了。我想,回归就是本质性的前进,起点未必不是终点,人人都能象作者那样理解生活,都能留恋作者喜好的那种生活情调,天人和谐就不仅仅是个理念,而会是实实在在的生存状态。
把根留住,不能停留于期待,而要成为个人乃至社会的自觉。愿如刘云先生《一生一个乡村》这样的美文,润物无声,化成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