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纪律比铁硬

——陕南抗日第一军处决违纪战士二三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4-03-19 10:38

    陕南人民抗日第一军19358月在安康成立,是革命战争年代安康人民贡献于中国革命事业的唯一的一支革命武装,在革命活动中纪律严明,秋毫无犯,与老百姓亲如一家。在安康人民群众中流传着很多故事。

  193510月,抗日第一军在穆王坪开展革命活动,一位战士在市场上买了一位妇女的饭,那位妇女要钱。战士说,我是先给的钱,后拿的饭,从而发生了争执。在争执中那位战士把饭碗打在那位妇女的脸上,妇女脸上鲜血直流。此事发生后,何振亚(陕南人民抗日第一军军长,安康市汉阴县人)命令将那位违反军纪的战士处决了。其实,何军长是舍不得这位战士的,但是,为了党的群众纪律,他还是执行了军纪。处决后,他背过战士们在屋里大哭一场。

  1936年,陕南人民抗日第一军驻扎在栗扎坪,指挥部班长温得元(汉阴人,何军长同乡),调戏妇女,还拿了紫阳一个背盐过路的十几元钱。便衣队向何振亚汇报后,何振亚下令把他枪毙,执行军纪。

  19369月,陕南人民抗日第一军在宁陕活动期间,一个姓傅和一个姓陈的战士,在宁陕县四亩地镇把老百姓的箱子打开,拿走了几块银元和妇女的簪子,被当地群众告发,何振亚马上集合队伍,宣布开除了这两名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