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秀玲副主席带领委员就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开展调研

作者:王志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4-09-15 13:55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7-8月,市政协黄秀玲副主席带领下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和部分民建会员,先后深入到汉滨、汉阴、石泉、宁陕、平利等51020多个村和市农业、林业、国土、住建以及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等地,就保障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调查组一行在宁陕县林权交易大厅座谈       

       

              调研组在平利县大贵镇听取茶园合作社建设情况

农民最大最主要的财产权利是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产权。多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政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和“流转方式灵活多样,农民权益有效保障”的要求,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民“四权”确权颁证和流转经营、创新农民资源变资本、增加财产性收入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6月底,全市各地采取转包、互换、租赁、入股、转让等多种形式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96.5万亩,通过承包土地确权,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增加农民财产收入,体现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能。全市纳入林改面积2235万亩,已完成林权确权到户2226万亩,发证60.46万户,确权率达99.57%,宁陕等8个县成立了林业产权服务中心,搭建林权交易、管理登记、资产评估和纠纷调处等服务平台。累计流转林地107.03万亩,流转金额13233万元,抵押林地面积2.4万亩,贷款金额5470万元,有力促进农民林权、经营权资本化。

         

委员们认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现代农业,是我市农业转型发展的客观要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落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一政策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土地确权等全方位的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农村集体农用地、林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产权制度基础,为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权利创造条件。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统筹规划,把握机遇,稳步推进土地确权、颁证等工作,规范土地流转,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要整合农业、水利、发改等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帮助业主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最大限度的保障和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