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光喜副主席批示:呈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城区道路“限速牌”设立,能否更人性化
市政协提案委
为了保证公路交通安全,我市城区道路上多处安装了电子眼,自动测速并拍下违章超速行驶的车辆。但是,城区部分路段限速地点的设置不够科学、透明、规范,导致驾驶员诟病较多,对处罚不能心服口服。
据调查,主要问题是限速标志不明显,在市区某些路段,限速没有明确的标志,或者限速标志不明显,限速牌设置较小,悬挂不显眼,导致道路超速行车的现象相当常见。如:金州路、解放路口、南环干道等地,安装有大量的电子眼,但没有在道路限速区前适当距离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经常造成车辆进入限速区后,突然发现电子眼后紧急刹车,极易发生事故。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规范合理设立“限速牌”问题,限速标志、限速解除标志以及限速前合适距离处的提醒标志应当明显,限速改变的距离、提醒标志的设置应当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