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情民意反映第三十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5-09-01 17:44

马晓旬副主席批示:呈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不能弱化食品药品监管职能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食品吃的放心、药品用的安心是百姓共同期盼。因此,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仅倍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也深受广大群众密切关注。2013年,我市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有序推进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全市共组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机构11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10个;组建事业机构184个,其中市级3个(含高新分局),县区级20个,镇办所161个;全市总编制1014人(其中行政编制167,事业编制847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已初步形成。2014年以来,我市在持续推进食药监体制改革工作中,对照省上标准,重点抓好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已有96个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接受了省食安办组织的现场核查,其中42个所通过了省食安办验收,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打牢了坚实基础。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目前,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已经启动,出台的相关文件中,没有明确要求独立设置县镇一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省上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镇办设置“五办三站”中没有独立的食药监管机构,《安康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为了防止弱化食药监管职能、影响食品药品安全,建议,在不违背省市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县区新组建的市场监管机构加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牌子,镇办市场监管机构应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主体,整合其他办(站)市场监管职能,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这样既顺应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要求,同时也符合中央关于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监督制度的改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