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旬副主席批示: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关于单列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建议
政协旬阳县委员会
2011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工程,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将分散在各部门涉及生态、扶贫、避灾等方面的资金,以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政策和项目的资金捆绑使用,原由住建部门实施的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是其中之一,发挥了资金使用集聚效应。但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推进,也显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贫困户进城(镇)、集中安置点不愿去,补助过后也买不起房;交钥匙工程故土难离,也无法生存;现有住房陈旧,不属于危房,经过简单加固修缮仍可使用,且没有重新建房的必要。如:旬阳县有13762户贫困户需要改善住房,就有4352户需要修缮加固,占32%,而由于该项目资金己经捆绑使用,使得这部分项目无资金支持,县级财力又无法承担。
为此建议:
一是将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重新进行单列,由住建部门或扶贫部门进行管理使用,专项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
二是将危房改造资金由现在的1万元提高至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