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旬副主席批示:转市住建局阅处。
关于将中心城区学校住宅楼纳入棚改项目的建议
汉滨区政协
城区学校占地面积狭小,建设用地极为困难,且校内存在一定数量的教师住宅用房。培新小学、果园小学、鼓楼小学、东关小学、红旗小学、西关小学、石堤小学、区幼儿园、汉滨高中、汉滨初中、江北高中、新安职专、教师进校等13所学校(幼儿园)校内共有教师住宅楼41栋,居住教师580户,占地总面积15937㎡,建筑总面积52653㎡。
一是给学校管理带来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大部分住宅楼均为房改前(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且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加之部分教师已将住房转租或出售给他人,居住人员复杂,住户和学生从同一校门进出,给学校的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012年省安委会来安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已指出此问题,要求学生与住户分开出行。二是校园内住宅楼严重制约学校发展。随着安康中心城区快速发展,城区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剧增,使学校可容纳的学生已达极限,学生的活动空间狭小,加之学校周边无土地可用,掣肘学校的发展,学校班大人多的现象尤为严重。因此必须对学校进行资源整合,拆除校园内住宅楼,扩充城区学校发展空间,缓解办学压力。
建议:
根据《安康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3〕155号)文件、2013年市政府第十二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和2014年市政府第二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精神,要按照“两个改善、一个提升”的要求(改善中心城区现有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教职工居住条件、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坚持市区一体、整体推动、快速推进,结合棚户区改造、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支持学校改善校园环境。
1、市区政府将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教师住房的整合工程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政策。
2、选择适宜地域,建设教师保障房或教师住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