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情民意反映第十九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9-09-23 11:31

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工作的建议

旬阳县政协

 

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兴起,“贫困户+合作社”的新型经营发展模式,成为贫困群体抱团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为此,不少地方将一些农业项目及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投入到合作社,以期合作社带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及主导产业。

但是,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明显的短板:一是登记门槛低,发展良莠不齐,管理难度大。许多合作社通过中介机构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主要目的在于争取国家项目扶持,往往忽视了农民合作互助的初衷。二是生产经营不规范,“合作”程度不高。在脱贫攻坚中,建立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是贫困村脱贫验收必备条件,大多数合作社在得到投资后,盲目上项目,缺乏有效监管,大多数成员难以享受到合作社相关优惠政策,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利益链接也不够紧密。

为进一步加快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措施,加强管理,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营,夯实乡村产业发展的组织基础,为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1、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及业务指导,增强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能力。对列入脱贫攻坚目录的合作社,重点指导其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增强对贫困户成员的扶持能力。要加强合作社财务监管,建立专职财务人员包联指导合作社制度,对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2、加大培训力度。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基金,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对年轻能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合作社法人的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带领农民共同致富本领。

3、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探索简化合作社注销登记程序,畅通合作社退出渠道,对没有进行实质性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空壳社”“休眠社”,坚决依法予以注销。